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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人社 更新时间:2023-04-04 09:37:58
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不可以不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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