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第六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吕梁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更新时间:2018-11-16 18:57:00

 (第六批 2018年11月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

D140000201811110054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演武镇西堡张村现村长兼村支书(刘吉让)2013年至2014年搞土炼油,污染三十多亩基本农田,现已取缔。导致现在农田无法耕种,荒废,寸草不生。(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过)(2017年中央督察组重复举报)

吕梁市汾阳市

土壤

群众反映的地方位于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村北,2018年11月13日,汾阳市环境保护局与演武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4年5月,刘吉让在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北(河槽凹)非法从事土炼油,当时共有三个罐,其中有两个土炼油罐在生产,另一个未生产,群众反映后,立即进行了彻底取缔。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场勘验,该土炼油黑窝点占地 约300 m2左右,根据汾阳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演武镇西堡障村(村北)一畛河槽地勘测结果的函》显示:该土炼油点位于0016图斑内,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18年11月13日,环保局与演武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已经取缔的土炼油点目前杂草丛生,南侧有两间简易房,无人居住,位于河槽凹南北侧5 m左右,分别有一排林木,林木长势正常,林木另一侧为农田,河槽凹周边农田目前庄稼已收割,土壤已翻耕。因2014年在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北(河槽凹)存在土炼油的问题,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8日对刘吉让(村支书兼村长)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演发〔2018〕47号)。

不属实

汾阳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尤其是公安、环保组成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土小企业违法生产。对土小企业不留死角,发现一处,打击取缔一处,杜绝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

14

D140000201811110046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西营镇寨子村村南,有一交城县寨子永胜塑料制品厂紧挨居民区,环保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有如下污染:1.白天作业时污水外排至塑料厂大门口,恶臭;2.废旧垃圾乱倾倒在村南;3.每天晚上10点以后开始焚烧废旧塑料,气味呛人。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

吕梁市交城县

土壤,大气,水

群众反映的交城县寨子村塑料厂实际为永胜塑料制品厂,位于交城县西营镇寨子村村南110米处,为废旧塑料循环利用项目。该项目以废旧塑料编织袋(水泥厂及面粉厂收购的废旧编织袋)为生产原料。经切碎、清洗、熔融、挤出、冷却、切粒等生产工序,生产塑料颗粒。

现场调查发现: 1.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2.造粒车间挤出造粒生产工段安装有喷淋塔+低温等离子+UV光氧设施1套;生产废水采用过滤池+四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废旧编织袋;废水沉淀产生的污泥建设有污泥晾晒暂存池,原料库及生产车间进行了全封闭;3.生产废水经四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管道,和外排废水迹象;4.晾晒后的污泥未按环评要求送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全部倾倒在该厂厂区东西营村马财承包场地的土坑内,至今共倾倒5吨,未填埋;5.该厂废水循环处理池无恶臭气味,塑料融化挤出机配套的喷淋塔+低温等离子+UV光氧设施运行正常;6.现场未发现有焚烧废旧塑料的痕迹。

属实

针对交城县寨子村永胜塑料制品厂污泥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处置的问题,2018年11月13日,交城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交环罚告字〔2018〕164号),拟处以壹万元罚款,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交环改字〔2018〕248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由于交城县生活垃圾厂不接收工业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正在建设中,鉴于该厂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厂区内具备足够1年以上的存贮能力,该厂决定将原倾倒的污泥全部回收到厂区污泥暂存池内存放,等2019年交城县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成后,进行集中处置。该污泥暂存池占地18平方米,容量40吨,进行了防渗、防流失、防雨淋处理,符合环评要求。2018年11月13日,该企业已开始对原倾倒的污泥进行回收。

*

19

D140000201811110029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贾家峪乡下龙花垣村村主任修建工程毁坏林地。

吕梁市柳林县

生态

2018年7月,柳林县贾家垣乡下龙花垣村村民高宝军承揽了华晋公司水路安装工程,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挖机毁坏下龙花垣村椿头坡林地2883.5平方米。2018年10月1日,柳林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高宝军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柳林罚决字[2018]第12号),对其处以5767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2018年10月23日,高宝军缴纳了罚款。该林地修复由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处于施工期间,待工程完工后,由柳林县林业局督促该公司完成该林地的恢复。

属实

责成柳林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责任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林地恢复原状。

24

D140000201811120001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1.村西北方向的退水渠被村会计郭小雪用垃圾填埋,2017年5月份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应之后,村委会整改不彻底,欺上瞒下;2.村长刘吉让几年前在村北1公里左右的河曹凹非法土炼油(现在已经停止),导致30多亩基本农田严重破坏,无法耕种。

吕梁市汾阳市

土壤,海洋

1.关于“退水渠被村会计郭小雪用垃圾填埋,村委会整改不彻底”调查情况。群众反映的是西堡障村历史上村民建房取土形成的土坑,因地势低洼多年来村内退水积成水坑,属西堡障村集体所有,位于西堡障村西北北埝底,占地约12亩。2018年11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水坑中水质清澈,水中草、藓等植物丰茂;水坑周边环境整洁,无生产、生活垃圾,保持2017年整治后面貌,一年间未发生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严禁倾倒垃圾”的警示牌立在水坑边上;水面以北黄土覆盖,芦草丛生。

2.关于“已经取缔的土炼油点基本农田严重破坏,无法耕种”调查情况。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村北,2018年11月13日,汾阳市环境保护局与演武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4年5月,刘吉让在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北(河槽凹)非法从事土炼油,当时共有三个罐,其中有两个土炼油罐在生产,另一个未生产,群众反映后,立即进行了彻底取缔。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现场勘验,该土炼油黑窝点占地 约300 m2左右,根据汾阳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演武镇西堡障村(村北)一畛河槽地勘测结果的函》显示:该土炼油点位于0016图斑内,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18年11月13日,汾阳市环保局与演武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已经取缔的土炼油点目前杂草丛生,南侧有两间简易房,无人居住,位于河槽凹南北侧5 m左右,分别有一排林木,林木长势正常,林木另一侧为农田,河槽凹周边农田目前庄稼已收割,土壤已翻耕。 因2014年在汾阳市演武镇西堡障村北(河槽凹)存在土炼油的问题,汾阳市演武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8日对刘吉让(村支书兼村长)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演发〔2018〕47号)。

不属实

汾阳市政府要求演武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监管,严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倾倒;要求汾阳市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公安、环保组成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土小企业违法生产。

26

D140000201811110023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西石侯村村西300米处“云飞废塑料加工厂”属小散乱污企业, 存在污水外排,废渣随意倾倒、扬尘污染的现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

吕梁市交城县

水,土壤,大气

群众反映的“西石侯村云飞废塑料加工厂”全称为交城县石侯云飞废塑料加工厂,位于交城县石侯村西北,为废旧塑料循环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投产;二期于2018年建成,尚未投入生产。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2015年10月16日,交城县环境保护局以交环行审[2015]30号文对该公司废旧塑料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7年9月27日,交城县环境保护局以交环验收函[2017]17号对一期年产5000吨生产线通过竣工验收;2018年5月份,二期年产5000吨/年生产线开始建设,8月份建成,11月11日该公司对两期年产1万吨/年生产线进行了自主验收,2018年8月22日,吕梁市环保局审核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92141122MAOJFAXT0J001P),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

现场调查发现:1.该企业两条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一期生产线由于设备损坏严重,从2018年9月15日开始停产检修,更换设备,至检查当日订购的新设备还未到厂;二期生产线于2018年10月7日完成竣工验收监测后停产,11月11日完成自主竣工验收,还未完成备案工作,故未投入生产。 2.废水沉淀处理产生的污泥建设有污泥晾晒暂存池,晾晒后的污泥,未按环评要求送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全部倾倒在石侯村南垃圾场内,未填埋,至今共在该处倾倒污泥7吨。3.生产废水全部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有外排管道,也未发现外排迹象。4.原料及生产设施全部在全封闭车间内,破碎采用湿法破碎,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属实

针对交城县石侯云飞废塑料加工厂污泥未按环评要求规范处置的问题,2018年11月13日,交城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交环罚告字〔2018〕163号),拟处以壹万元罚款,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交环改字〔2018〕247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由于交城县生活垃圾厂不接收工业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正在建设中,鉴于该厂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厂区内具备1年以上存贮能力,该厂决定将原倾倒的污泥全部回收到厂区污泥暂存池内存放,等2019年交城县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成后,进行集中处置。该污泥暂存池占地40平方米,容量80吨,进行了防渗、防流失、防雨淋处理,符合环评要求,2018年11月13日,该企业已开始对原倾倒的污泥进行回收。

29

D140000201811120010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镇武家垣村,子夏小学西侧一墙之隔是水泥制品厂,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影响学生上课;子夏小学北侧3-5米处有一水泥搅拌站,2018年中央督察巡视组要求拆除,只拆除一半,三个水泥储存罐露天高达十几米,紧挨学校,存在安全隐患。2.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镇武家垣村,子夏小学东侧100米左右,武家垣新村小区南侧50米左右有两个大型锅炉,每天冒黑烟。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重复案件

吕梁市汾阳市

噪音,大气

1.关于“子夏小学西侧一墙之隔的水泥制品厂,噪声污染、粉尘污染”调查情况。群众反映水泥制品厂实为水泥搅拌站,属于散乱污企业。该反映问题和2017年山西省环保督查第十九批〔2017〕来电384号相同。该搅拌站位于杏花村镇武家垣村西南角吊桥沟东边,2017年6月17日,杏花村镇政府对该水泥搅拌站采取了断电措施,2018年11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断电状态,不具备生产能力,没有噪声和粉尘污染。2.关于“子夏小学北侧水泥搅拌站,未彻底拆除”调查情况。群众反映的水泥搅拌站问题和2017年山西省环保督查第十九批〔2017〕来电384号相同,举报属实。该水泥搅拌站位于汾阳市杏花村镇武家垣村村西南角吊桥沟东边,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6月17日杏花村镇政府对该水泥搅拌站采取了断电措施。群众反映的未彻底取缔的三个水泥储存罐实为粉煤灰罐。2018年11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断电状态。3.关于“武家垣新村小区南侧50米左右有两个大型锅炉,每天冒黑烟”调查情况。武家垣新村小区位于武家垣村南500米,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处于禁煤区外,现有入住户200余户,该小区安装有两台4t取暖燃煤锅炉,配套有两套湿法脱硫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锅炉配套脱硫除尘设施循环水池的pH值为8,运行正常,未发现锅炉冒黑烟的现象。

属实

1.2018年11月13日,杏花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即小型搅拌机一台、水罐一个全部拆除清运,对塑料模具五百个进行全部清运。截止11月14日,搅拌机与水罐已经全部拆除清运,塑料模具全部拆除完毕。 2.2018年11月13日,汾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杏花村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该水泥搅拌站遗留的三个粉煤灰罐进行了彻底取缔。

因2017年6月取缔杏花村镇武家垣村水泥制品厂与水泥搅拌站工作缓慢、取缔不彻底的问题,汾阳市杏花村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14日对武某(村支书)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杏发〔2018〕55号)。

30

D140000201811120005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石庄镇西武堡村村西山上有人私挖乱采,粉尘污染,毁坏林地、耕地。

吕梁市汾阳市

大气,生态,土壤

1.群众反映的地方为汾阳市石庄镇中铝矿业西武堡铝矿广场场平工程工地,山西省国土厅于2018830日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汾阳西武堡铝矿发放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13053110129713),有效期为至202052日,矿区面积为0.7192平方公里。2018年11月2日,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汾阳西武堡铝矿临时用地的批复》(汾国土资(临)占地字〔2018〕1号),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汾阳西武堡铝矿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矿使用石庄镇西武堡村集体土地57.1560亩,其中农业用地28.2390亩(耕地0.1785亩,其它农用地0.4845亩,其它园地27.5760亩)、未利用地(其它草地)28.9170亩。涉及到的农用地、耕地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一次性赔偿农户,属合法使用林地、耕地。

2.该矿从11月4日开始对征地进行边坡整理、场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场检查时,为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该厂配备一台洒水车,每日定时洒水抑尘,并建立了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

不属实

国土、公安、环保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自探矿,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