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三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吕梁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更新时间:2018-12-03 20:44:00

(第二十三批 2018年12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6

X140000201811290014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县城中心十八米街,有十五多家饭店在大街上私搭乱建违章外烟道,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认为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1.油烟排放口和内烟道是两个口,请求取缔违法油烟口,彻底整改为内烟道;2.建议关闭拒不整改的饭店。

吕梁市柳林县

大气

经查,柳林县十八米街东西巷内共有大小餐饮业30多家,全部办理了卫生许可证。2017年,柳林县下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燃煤锅炉生态环保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柳城综发〔2017〕21号),全县223家餐饮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根据市民楼层的实际情况,通过油烟管道将净化后的油烟高空集中排放。由于十八米街东西巷楼层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大部分为砖混结构,餐饮业全部位于一层、二层和地下室,室内未修建烟道,故有25家从事餐饮业的业主私自将排烟管道搭建在楼层外立面

属实

2018年11月24至11月27日,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十八米街外立面设置的外烟道进行了全面拆除。

11月27日,柳林县多部门联合行动,对东起建设路、西至贺家沟南路、南起307国道、北至贺昌大街(检查范围包括十八米街片区)的餐饮单位油烟直排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联合下发《关于在县城中心区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柳住建字[2018]75号)要求:整治范围内所有餐饮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必须加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的油烟不得随意排放至人行道,不得对行人及居民造成影响;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和市容市貌造成影响。限期12月4日整改到位,逾期整治不达标或未按要求设置烟道的餐饮单位,将采取停业整顿措施。

 

21

D140000201811290035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普明镇柳峪村村民反映,火车运煤专线噪声超标,紧挨居民区,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对此环评手续存在怀疑。希望督查实地检查。11月6日反映过,举报人称该案件实际未办理,公式信息却显示已办结。

吕梁市岚县

噪音

1.群众反映的火车运煤专线为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球团部铁路专用线,途径岚县普明镇柳峪村,2012年开工建设,2015年投入运营,铁路经过柳峪村段处安装了近轨声屏障,铺设吸音石棉垫。村民反映噪声扰民,岚县环保局委托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铁路线柳峪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超标,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2.该铁路专用线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于2012年7月5日准予太钢集团有限公司专用线在太兴铁路岚县站接轨;2015年6月23日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5〕383号对该项目核准批复2012年2月13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259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7年2月9日吕梁市环境保护局以吕环验〔2017〕2号予以验收。3.岚县于11月7日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督查组“回头看”交办案件(第一批)整改督办通知岚县普明镇政府与太钢岚县项目部和涉及村民进行协调,已制定了化解方案:一是由太钢岚县项目部出资,涉及户自行加装隔音门窗和在房屋墙壁安装隔音板;二是统一治理补助标准,涉及户加装隔音门窗每平米按800元测算,房屋墙壁安装隔音板每平米按100元测算。每户安装面积由镇村两级组织专人进行实测验收后支付安装费用;三是噪音治理分批次进行,第一批为已经明确的铁路线30米范围内噪音超标住户,共10户。第二批为铁路线30米范围外噪音超标的住户第一批隔音门窗和隔音板安装与第二批噪音监测工作同步进行,全部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四是柳峪村村民要求修筑护坡的问题,由柳峪村会同太钢岚县项目部对护坡工程进行设计,由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属实

目前已完成与农户的对接工作,第一批涉及的10户加装隔音门窗和房屋墙壁安装隔音板面积已经统计完毕,并与设计户达成一致协议。修筑护坡一事已经开始初步设计。

 

37

D140000201811290041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刘家湾村,大土河焦化厂每天凌晨4:00-6:00排污,烟尘污染且气味呛人。

吕梁市离石区

大气

2018年11月30日凌晨4点-6点期间,离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暗查,未发现烟尘无组织排放及呛鼻气味;11月30日10点再次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限产状态(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厂内各工段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查阅近期烟气和地面除尘站在线监控监测数据,未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经执法人员与该厂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由于焦化企业生产工艺所限,虽然按环保要求安装了环保设施,但在装煤、出焦过程中偶发性烟气无组织逸散无法完全避免。

属实

责成离石区进一步加强对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执法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40

D140000201811290049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王家沟乡,永聚煤矿把煤粉和煤矸石随意倾倒在居民区,没有苫盖,扬尘污染;企业本身停产,但是晚上偷偷生产,有刺鼻性气味。11月27日反映,11月28日煤矿的工作人员开铲车把煤矸石用土进行覆盖,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法找到堆放地点,厂子也在第二天停产。

吕梁市离石区

大气

2018年11月29日离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擅自将煤矸石倾倒于菁蒿墕村斜沟内(非居民区),该矸石倾倒点未经环保审批;未发现房屋裂缝现象和刺鼻性气味。经调查了解,2018年11月该公司原矸石填埋场已满,新矸石填埋场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所以从11月25日开始擅自将煤矸石倾倒于菁蒿墕村沟内。

该群众反映问题和受理编号D140000201811280004的群众反映问题相同。针对山西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擅自倾倒煤矸石的行为,2018年11月30日,离石区环保局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离环责改字〔2018〕11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离环罚告字〔2018〕114号),拟处罚款10万元。

属实

责成离石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

53

D140000201811290018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兑镇镇圪桌头村,一停产多年的焦化厂现已开业3月,大车拉运水泥、白灰,生产作业时,存在粉尘污染。

吕梁市孝义市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停产多年的焦化企业为孝义市佳旗煤焦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年产15万吨焦化项目已于2012年9月底前进行了取缔关闭。

该公司120万吨/年跳汰+重介选煤提升改造的项目于2012年由孝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孝经信(2012)136号)以文件予以备案,2013年孝义市环境保护局以(孝环函(2013)36号)文件予以环评批复。孝义市选(储)煤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孝选整办发(2018)16号)文件批准,认定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保留。

经调查,该公司2014年3月开始筹建洗煤项目,于2014年底拆除原有设备,后因资金短缺停工,2018年10月30日重新启动项目建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厂区平整硬化等前期工作,现场堆存的水泥(混凝土块)、白灰等建筑材料全部进行了苫盖,配置1辆洒水车不定时洒水降尘,但存在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苫盖不严,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的情况。

属实

责成孝义市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6

D14000020181290057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奥家湾乡姚儿湾村,林兴水泥厂没有环保设备,加工作业时存在烟尘、粉尘污染。

吕梁市兴县

大气

群众反映的林兴水泥厂为兴县林兴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兴县奥家湾乡姚儿湾村,设计生产水泥120万吨/年,一期工程年设计36万吨现已建成投入运行。设计生产水泥120万吨/年,一期工程年设计36万吨现已建成投入运行。主要设施有:一条Φ3.2×13m高细球磨机并配套一台ZXZG158中压辊压机生产线,Φ3.2m×13m的水泥磨一台,Φ3.2m×14m的烘于机一台及配套除尘器一台,水泥磨机磨头、磨尾排气筒各安装布袋除尘器一台,包装机配套了布袋除尘器一台,厂区已建设原料储存大棚,四周用围墙进行封闭隔离,并设置挡风抑尘网和喷淋装置,地面进行了硬化。      11月30日,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未发现有露天堆放的物料,未发现有烟粉尘排放情况。

不属实

责成兴县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未升级改造完成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并维护好厂区周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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