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8-11-16 09:53:00
11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吕梁市检查发现“中阳县金罗镇道棠村、东合村、西合村、益家村等村庄存在散煤管控不到位,民用散煤燃烧冒烟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后,吕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向中阳县党委、政府下达了督办通知,明确要求中阳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一线,进行严查彻办,3日内上报查处情况。中阳县委、县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办,边督边改,立即组织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传达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通报批评分管领导翟贺平,研究部署环保问题整改措施。
目前,相关问题已进入实质性整改阶段。一是进一步加快了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煤改电建设进度,力争11月底管网全部建成贯通,12月10日投入运行;二是严格落实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尽快对禁煤区集中供热住户发放清洁取暖补贴金;三是针对集中供热区域二期住户用电负荷增大的问题,电力部门及时对原变压器进行更换,确保采暖期电力设施满足需求;四是在县、乡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镇、村、户责任书,实现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有力保障责任落实;五是中阳县委、县政府已组建巡查督查组,分乡镇逐村逐户督查,对发现有散煤燃烧的,一律强行收缴,确保散煤燃烧问题得到有效制止,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