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交城县召开河长制工作落实会议,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查交城县落实河长制情况,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是检查环保督察整改的“回马枪”,是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试金石”。各部门要清醒认识环保督察“回头看”的严肃性、环保督察整改的长期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切实把协调联络环保督察作为严肃政治任务,狠抓问题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11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交城县督查发现磁窑河龙山大桥南加油站附近抛有垃圾、白石南河郭家寨村段漂浮塑料垃圾等问题,这是交城县河长制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作风不实、职责任务不清、整改标准不明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交城县天宁镇、夏家营镇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标准、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限3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和影像的形式报县河长办备案。
针对水环境生态治理反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会议决定,从11月20日至30日,开展为期10天的清河行动。一是加大河道清理工作,建立固体垃圾、漂浮物清理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面及流域两岸无固体漂浮物,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河道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的“四无”目标。二是严厉打击河道、自然保护区内采砂、挖土、取石、磁选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三是组织对庞泉沟自然保护区、文峪河湿地、水源保护地等范围内的采矿、探矿权进行“回头看”,该取消的取消,该退出的退出,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与生态环境修复无关的工企建设项目,全面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