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严格执行环保案件定期公示制度

来源:吕梁市配合保障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领导组 更新时间:2017-06-15 11:12:04

 省环保督察组进驻吕梁以来,孝义市认真落实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孝义市政府网站、孝义市电视新闻栏目进行定时公示(主要包括:案件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案件所属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截至612日,对已办结上报的511件案件全部进行公示。

通过执行案件定期公示制度,一是对群众反映环保问题进行及时答复,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大气、噪音等污染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增加群众获得感,表明政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心和态度;二是通过公示案件调查、整改和问责情况,进一步警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要“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问题隐患,真正将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发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履行责任,真正形成“党委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监督”的环境保护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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