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一批)

来源:吕梁市政府 更新时间:2017-06-03 22:22:00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第一批   2017  6 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017]来电1

汾阳市阳城乡靳屯村支书田建如和村长任保平从2008年至2016年陆续将孝义市的垃圾倾倒在该村砖厂,后从2016年至今将煤泥堆放在原垃圾堆上,面积大约60多亩,存在扬尘污染和垃圾倾倒问题。

汾阳市

大气 
垃圾

靳屯村旧砖厂占地面积约60亩,属于建设用地,砖厂取土后产生约有23亩的土坑。
1.2008
年至2013年陆续有外来的垃圾倾倒在土坑内。
2.2013
年后,又将煤泥堆放在该旧砖厂内。

截至531日,阳城乡靳屯村委已组织人员将垃圾填埋并用黄土覆盖,该旧砖厂内堆放的煤泥以及其它物料已全部用防尘网进行了遮盖。

 

2

[2017]来电2

柳林县民青中街土产院内有两台蒸汽锅炉现在正在运行,烟囱冒黑烟,烧烂纸片,往身上落灰。

柳林县

生态

柳林县明清中街土产院位于柳林县柳林镇人民市场背后,院内有6户居民,2户小餐饮(属于家庭作坊)。
1.
柳林县生辉碗团店,成立于2013625日,店内经营面积17㎡,有0.02t/h蒸汽锅炉一台,烟囱高6米,年燃煤10吨左右,燃烧废气直排。
2.
刘海艮碗团店,成立于20153,店内经营面积17㎡,有0.02t/h蒸汽锅炉一台,烟囱高6米,年燃煤10吨左右,燃烧废气直排。

柳林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该两户燃煤锅炉彻底取缔。

 

3

[2017]来电3

文水县马西乡马西村高速桥以南白玉酒厂对面私挖乱采沙,破坏耕地

文水县

生态

该区域为历史形成的雨水河滩,地类为裸地。2011-2012年期间,凤城镇章多村村民赵强刚、马西乡马西村村民付兆顺和开栅镇开栅村村民景五亲三人先后在该河滩私自违法采沙。2013年文水县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专项行动,之后该区域再未发现私自违法采沙行为。

1.针对赵强刚私自违法挖沙行为,2011427日和201272日,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处罚;
针对付兆顺私自违法挖沙行为,2011429日,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处罚;
针对景五亲私自违法挖沙行为,2011430日,文水县国土资源局文水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处罚;
2.
针对该区域历史挖沙遗留的毁坏土地,文水县政府已安排文水县国土资源局联系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复垦整治方案。   
3
、截至531日,马西乡人民政府和马西村委已对该区域部分毁坏耕地进行了复垦,具备耕种条件。

 

4

[2017]来电4

太钢矿业公司铁路运输线距举报人住所约10米左右,影响采光,举报人反映该线路噪声太大,老人孩子不能正常休息。另举报人反映上次举报后该铁路线装了隔音板,但不起作用

岚县

噪声

1.该铁路专用线正常运营。
2.
对柳峪村产生噪声影响的污染源有该项目铁路线和太兴线。该项目铁路线位于柳峪村南侧45米处,太兴线位于柳峪村南侧55米处,与柳峪村相对高度差25米,因此柳峪村居民受到上述2条铁路线噪声的叠加影响。经现场检查,太兴线、该项目铁路线都安装有隔声屏障。
3.2017
519日该公司聘请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对太钢袁家村矿铁路专用线工程柳峪段列车进过时声屏障夜间效果进行监测,噪声达标排放。
4.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检测报告中该项目柳峪村最近敏感点位为16米,项目安装隔声屏障的高度为1.5米,采用透明塑料PVC,有一定的透光度,对居民是否造成采光影响暂不能判定,该公司正在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后并出具《日照分析报告》,待报告出具后才能判定是否造成采光影响。

岚县责成该企业尽快出具《日照分析报告》

 

5

[2017]来电5

兴县南城街有七八家烧烤,每天下午七点到晚上十二点烟熏的不能开窗户,马路上随便大小便,至今有七八年了。

兴县

大气

兴县县城南城街有八个烧烤摊点,现场检查存在未按规定进店经营,未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未发现马路上随便大小便痕迹。

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于529日对所涉8个烧烤摊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66日下午6点前完成进店经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6

{2017]来电6

吕梁柳林县石西乡琵琶村洗沙厂导致生态破坏,没有人管

柳林县

生态

柳林县石西乡琵琶村位于石西乡政府以东,该村常住人口216户约760多人,占地面积约400亩左右。2017529日,就举报内容对该村进行排查,经查未发现洗沙设备和采沙场所。并且据琵琶村委反映近五年来,没有发现任何个人或企业在河道及村内挖沙破坏河道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针对举报的环境问题,责成县水利局、石西乡加强监管,杜绝私挖乱采。

 

7

[2017]来电7

2016年至今孝义电厂用大汽车拉废渣倒在汾阳市演武镇中上达村正南边,以前黄土覆盖过没起作用,空气严重污染,电厂废渣倾倒约有1万立方米

汾阳市

大气

反映的孝义电厂用大汽车拉废渣倾倒场地为中上达村村南盐碱地和废弃的土坑,由于寸草不生,多年来一直把该地作为村南部分村民的垃圾填埋场,平时倾倒生活与建筑垃圾,村委定时用黄土覆盖。经查从2010年开始,有人利用夜晚组织车辆偷偷将孝义电厂的废渣拉来填埋地基。村镇和有关部门对该种行为严厉查处,采取拘留和查扣非法运输车辆措施,有效遏制违法倾倒电厂废渣行为。中上达村委多次组织用黄土覆盖倾倒的电厂废渣,但由于黄土覆盖较薄,风吹日晒雨淋后,裸露现象严重。

演武镇党委、政府立即与中上达村两委干部实地调查研究处理方案,529日上午组织人员、车辆、机械等解决该场地的问题。目前已对倾倒的废渣进行了碾压和黄土覆盖。

 

8

[2017]来电8

文水县北村北二环路村里放养牛20多头,粪便随意堆放,该养牛场手续不齐全

文水县

畜禽养殖

201761日,凤城镇人民政府联合县畜牧局执法大队有关人员到举报地点进行了调查。经现场勘查,该养殖户有办公房屋3间,养殖场所长30米,宽20米,占地600平方米左右,养殖奶牛23头。养殖场内一处空地有少量牛粪,牛棚内有新牛粪。养殖场南约200米处有一居民小区。经县畜牧局执法人员询问,养殖场内粪便一天清理三次,清理完后立即运走,(不储存)。  该养殖场不属规模化养殖户。

凤城镇人民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企业主进行训诫,对残留的粪便当场进行清理清除。

 

9

[2017]来电9

村里观音庙跟前有几个垃圾桶里的垃圾很长时间得不到清运,影响村民出行,味道难闻,垃圾场设立好多年,垃圾桶里的有时清运,堆外面的没人管

离石区

垃圾

村民将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在观音庙旁边,未进行及时清运。

离石区已经将该处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同时要求村干部召集周边村民座谈,引导大家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文明习俗,不要乱倒垃圾。

 

10

[2017]来电10

吕梁临县县城麻峪桥以上300-400米湫水河里倒的都是粪便(反映是个人掏粪车所为),湫河公园喷泉里喷的湫水坝里的水都是臭水

临县

在临县县城麻峪桥以上300-400米处(湫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北段上游)确实有居民晚上偷偷往湫水河里倒粪便。

1.在此张贴告示,严禁任何人给河道内倒粪便、扔垃圾。
2.
委派专人对此处予以监督,对发现乱扔垃圾、倾倒粪便的行为,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处罚款。
3.
对湫水河橡皮坝内的水进行更换。

 

11

[2017]来电11

吕梁临县安业乡安业村沟内有股臭水,农民地也不能浇,时间持续23年了,有时渗到井里面,使水不能喝

临县

反映安业村沟内的臭水,主要原因在于安业乡白家庄村的淀粉加工企业排污所致。该村有两户淀粉加工企业,分别是临县祥和淀粉有限公司、临县飞锋食品有限公司,由于均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安业沟内,201561日县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临环专办[2015]5号、临环专办[2015]14号),并由县电力公司按规定实施断电。但是检查发现,企业又擅自接电恢复生产。

因擅自启用封存电力设备,违反公用电营业规则,县电力公司给予临县祥和淀粉有限公司7500元的罚款,给予山西飞峰食品有限公司1500元的罚款。

因监管不力,安业乡纪委对包片干部副乡长给予诫勉谈话,对包村干部进行约谈,对白家庄村支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由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对白家庄村委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对用电检查不力,县电力公司城南供电所责令辖区两名电工作出书面检查。

12

[2017]来电12

吕梁临县木瓜坪乡吉家庄村靠后庞庞塔煤矿(隶属霍洲煤电)一直对外排黑水,导致村民不能浇田灌溉

临县

反映的“木瓜坪乡吉家庄村东有一家煤场”为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煤场。该矿位于临县木瓜坪乡吉家庄村,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20161124日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予以备案,2017324日吕梁市环境保护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该矿煤场对皮带运输走廊进行了全封闭;筛分车间进行了密封并配套有布袋除尘器;建有6万吨封闭式存煤棚一座,并配有喷淋设施;煤场出口处建有运煤车轮胎清洗系统;锅炉房28t/h热水锅炉(11用)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26t/h热风炉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 4台锅炉共用一套双碱法脱硫塔;11吨电热水锅炉。
该矿水处理情况为:建有日处理能力1500m3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运行正常,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建有日处理能力9000m3的矿井废水站1座。运行正常,矿井水处理后经临县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达到了地表水三类标准,部分用于矿区喷洒和绿化,其余外排。
现场检查情况:
1.
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后近期监测均达标。
2.2017
516日,该企业井下向矿井水处理站输送矿井水的910排水管路曾发生意外事故。出于井下安全考虑,经向临县环保局报备后,直接向河道内排放矿井废水约2小时,排水量约300m³,水质呈现黑色,与群众举报内容相符。2小时后,企业在解决了安全问题后,立即停止了排水,再未出现直排。520日,该事故管道已全部恢复正常,抢修管道期间未直排矿井水。

1.临县环保局已告知企业将在4月份的排污费核定时,增加该次事故中企业直排的300吨矿井水的排污费。
2.
责成该企业对所有管道进行排查,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

 

13

[2017]来电13

交口县双池村后沟新居民区有个养鸡厂,鸡粪臭味很熏,影响居民生活,附近垃圾随意倾倒

交口县

畜禽养殖   垃圾

反映的“养鸡厂”为交口县双池镇利园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双池镇双池村后沟圪脑上,距居民区约800米左右,存栏蛋鸡3800只,配套建设了200立方米化粪池。该项目于20109月开工建设,20119月建成投运,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1.
该企业化粪池堆积鸡粪约60立方米,未建设防雨顶棚,仅用塑料布遮盖。
2.
厂区外路旁堆积有部分生活垃圾,约6立方米左右。

1.责令该企业于2017615日前建设完成化粪池防雨顶棚。
2.
立即对倾倒于厂区外路旁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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