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60题(11)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0-02-28 08:53:00

  二十八、我市对涉黑涉恶案件“十个一律”的办案要求是什么? 

  对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一律组成专案组专案专办; 

  一律执行办案区审讯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一律依法严惩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 

  一律依法从轻、减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犯的处罚; 

  一律深挖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律实行公安局长负责制; 

  所有涉黑涉恶线索一律进行复核; 

  对被举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村“两委”候选人一律进行必要的涉黑涉恶背景审查; 

  对黑恶情况突出地区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综合整治; 

  对涉黑涉恶案件说情、干预的一律登记在案。 

  二十九、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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