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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6-03-19 15:17:35
| 序号 | 检查事项 | 相关政策依据(文件号、文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对同一对象实施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 备注 |
| 1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实地检查 | 1次 | 调查核实情况时,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 2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改) | 随机选取市直企业1个 | 实地检查 | 1次 | 调查核实情况时,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 3 | 代理记账行业检查 | 《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4〕9号) | 代理记账机构 | 实地检查 | 1次 | 调查核实情况时,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