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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5-09-16 16:13:40
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
1.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办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
2.检查主体: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防护保护科。
4.检查对象范围:市本级
5.管理对象基数:人防工程总数因涉密不予公开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项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备设施及风、水、电、暖、通信、消防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损坏工程结构和防护功能的行为。
二、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1.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2018年版)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检查主体: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3.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防护保护科。
4.检查对象范围:市本级。
5.管理对象基数:6(动态调整)。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
三、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的行政检查
1.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建设管理规定》和《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2.检查主体: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3.检查方式:实地考察、安装现场产品抽检,防护保护科。
4.检查对象范围:全市。
5.管理对象基数:1。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项目: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标准、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安装施工是否规范,售后报备是否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