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0-08-12 10:40:00
8月11日,我省印发《关于指定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的通告》,指定阳高县东小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13个站点为我省指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以加强对入晋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疫病防控和安全监管。
我省明确,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山西省的,应当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随车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等证明,从我省指定道口运入,并接受所设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包括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加盖印章后,方可入晋。
我省指定的13个入晋检查站分别为:阳高县东小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右玉县袁家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保德县前会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石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柳林县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顺县松烟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平定县旧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黎城县晋福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泽州县水城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泽州县南义城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吉县小府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河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平陆县黄河大桥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站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配备检查人员。指定道口如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