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1-01-04 15:12:00

   (第10号)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物品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日益增多,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重,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提示:

  1、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同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和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等疫情信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返)吕人员,需主动向居住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疫情防控办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

  2、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吕人员,需主动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或酒店)自我健康监测;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解除集中隔离,进行7日居家(或酒店)自我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其他地区来(返)吕人员要配合当地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

  3、所有在入境口岸隔离期满14天的入境人员,入吕返吕后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4、元旦、春节期间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出行,鼓励就地过节、错峰返乡返城,非必要不出境、不到中高风险地区。

  5、广大市民要注意营养均衡,合理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健康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目前我市正处于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广大市民朋友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禁吐痰等良好生活习惯;进入重点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