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疫情防控办发布提示: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原则上不得入返晋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12-28 16:26:13

12月19日,山西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健康提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即日起,我省将在与陕西交界的环省公路通道公安检查站启动疫情防控安检查控工作,对所有入晋车辆司乘人员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开展体温检测和症状监测。

省疫情防控办介绍,近期,国内疫情仍然呈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特征,多条传播链同时存在。当前陕西西安、浙江绍兴两地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12月15日以来,安徽宿州、广东广州等地陆续有疫情报告,12月18日广东东莞在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2例确诊病例,全国多地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外溢风险较大。截至12月19日,全国共有中高风险地区68个,其中高风险区12个,中风险区56个,涉及7省10市,我省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元旦、春节两节将近,人群流动、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增加。

省疫情防控办提醒,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有病例报告且有外溢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入晋返晋,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人员确需入晋返晋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沿途个人防护,落实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入晋返晋,确需入晋返晋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近期尽量避免跨省出行,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如确需前往,按照“谁申请、谁批准、谁负责”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外出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单位、社区主动报告,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提示要求,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特别是有陕西西安、延安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将予以劝返。

此外,省疫情防控办要求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对西安、东莞、广州、绍兴等中高风险地区入晋返晋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请第一时间配合“第一落点”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核酸检测。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所有景点、景区等旅游场所,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商超、影剧院、酒吧、网吧等聚集性场所,要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同时要坚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此外,省疫情防控办提醒公众要减少聚集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聚餐和聚会从简,尽量控制人员数量,倡导使用公筷公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有效社交距离。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尽早完成疫苗接种,请3岁及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重点人群,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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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汽车站恢复所有班线运行

12月1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数字城管平台获悉,太原汽车站目前已经恢复了所有班线运行。

据悉,今年8月份,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太原汽车站暂停了多条发往省外的班线。随着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太原市暂停的省外班线全部恢复正常运行。

太原汽车站相关负责人提醒乘客:进站请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外,为使旅客安全、有序出行,太原汽车站实施实名制购票,公众平台支持班次查询、票数查询、票价查询、在线购票、站场信息等网络服务。乘客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0351—404234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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