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政府 更新时间:2017-05-19 11:30:23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 |||||||
(吕梁市)(第十七批 2017 年 5 月 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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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1655 |
吕梁市交城县水峪观镇水峪观村,有多家煤场在拉运过程中存在道路扬尘污染。 |
交城县 |
扬尘 |
水峪贯镇辖区内共有储煤场4户,其中3户储煤场因未办理有关手续,水峪贯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份实施了断电停产,停产后未进行过煤炭装运作业,剩余1户为交城县西冶兴威蜂窝煤厂。反映的“煤场在拉运过程中存在道路扬尘污染环境问题”为交城县西冶兴威蜂窝煤厂年产60万吨无烟煤分级加工项目。该厂位于交城县水峪贯镇西冶村的,2013年7月开始建设,2014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营。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根据山西省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有关规定,2016年12月31日,交城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备案。现场调查发现:1.该企业从4月28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原煤、精煤堆场未建设挡风抑尘网,未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设施;3.未按要求配套建设1025.74m³事故水池;4.5月15日,该厂擅自进行了一次煤炭销售作业,销售煤炭4车90吨,因出厂路面有积尘,造成扬尘污染。 |
1.5月16日,交城县环保局以交环改字[2017]97号对交城县西冶兴威蜂窝煤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原煤、精煤堆场的使用,限期2017年6月16日前建成挡风抑尘网,配套设置喷淋洒水设备;限期6月30号前建成1025.74m³事故水池;立即对堆放的原煤、精煤进行全苫盖;立即清理路面积尘,对路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2.5月16日,交城县环保局以交环罚告字[2017]21号对交城县西冶兴威蜂窝煤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罚款15万元。截至5月17日,该公司已对堆放的原煤、精煤全部进行了苫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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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1667 |
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聂生村,340省道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煤泥;聂生村南有一粉煤厂没有合法手续,污染环境。 |
汾阳市 |
垃圾 |
1.群众举报的“340省道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煤泥”位于汾阳市三泉镇聂生村西乡村道路南侧,距离340省道100米左右,堆放着多年来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少量生活垃圾和煤泥,堆放量大约70方;2.聂生村南的储煤厂于2014年开始建设,已建成两个厂棚及部分辅助设施,因该厂建设未经聂生村村委同意,停止了建设。 |
1.截至5月16日,汾阳市三泉镇政府已对聂生村西道路南侧的垃圾全部进行了清理 |
汾阳市三泉镇党委政府对聂生村村长对进行了约谈。 |
3 |
D1688 |
吕梁市交城县新元太生物有限公司西边的绿化带里隐藏着污水管道,气味呛人。 |
交城县 |
水 |
该案件与群众反映的第七批D528、第十二批D1054、D1085、D1042、第十三批D1173和第十四批D1284内容基本相同,交城县环保局5月16日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1.该企业从2017年5月1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厂区内未发现与外部连通的污水排放口;3.厂界外西侧绿化带中未发现与厂区连通的污水排放管道;4.现有废气治理设施符合环评要求。 |
交城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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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1701 |
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段家庄村,聚星铁厂加工时有刺鼻的气味;段家庄村铁厂后面,有一东沟石料厂粉尘污染环境。 |
中阳县 |
大气 |
1.反映的“聚星铁厂”为中阳县聚星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中阳县宁乡镇段家庄村,1999年开工建设,2001年建成投产。主要设备有120立方铸造用生铁高炉,配套112平方烧结机一座和2*1500KW高炉煤气发电机组一套。项目按要求高炉系统配套13组二级过滤煤气布袋除尘器+1台重力除尘器,出铁系统配套3台旋风布袋除尘器,配料系统配套布袋+旋风除尘器。主要原材料有焦炭、青石、铁矿,主要产品为铸造用生铁。生产工艺:原辅材料预处理、烧结和高炉炼铁工艺流程。2017年3月30日,在该公司生产期间,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部达标。2017年5月16日,中阳县环保局对中阳县聚星铁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17年5月1日停产至今,厂区易起扬尘的物料全部苫盖,厂区进行不间断清扫、洒水降尘。 2.反映的“东沟石料厂”为中阳县东沟石料厂,位于中阳县宁乡镇段家庄村,设计年加工石灰岩3万吨,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10月投入运行。2013年11月,中阳县非煤矿山领导组按照中非煤整字[2013]1号文件,对该厂实施关闭。2017年5月17日,中阳县对该石料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石料厂于2014年12月停产至今,场区内有1条输送带未拆除,库存部分石料、渣土未苫盖,存在扬尘污染。 |
中阳县环保局、中阳县宁乡镇责令该石料厂于2017年5月20日前彻底拆除生产施,清理厂区库存物料、渣土 |
1.中阳县宁乡镇党委对该石料厂业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宁乡镇监管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2.中阳县监委对中阳环保局监察大队监管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对中阳县环保局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
5 |
D1708 |
吕梁市澳家湾乡交口村,有一预制厂噪声扰民,侵占村民土地;澳家湾乡杨挨湾村,有一搅拌站破坏了村民的耕地(正在建设中);引黄工程施工过程中水污染。 |
兴县 |
噪声 |
1.反映的“预制厂”为利民预制厂。该厂位于奥家湾乡交口村南,距最近住户约250米。于2016年4月开始建设,主要生产直径0.6米、长1.2米水泥管件,以销定产。该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交口村集体未利用地3.2亩,未办理土地、环保等手续。2016年4月27日,兴县国土局针对该厂未批先建违法问题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兴国土监字〔2016〕1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兴国土听证告字〔2016〕11号),责令该厂停工,拆除生产设施,恢复原状。现场检查,2017年3月底该厂又安装一台打管机,一直未投入生产。 2.反映的“搅拌站”为兴县胡家沟至蔡家崖公路工程施工单位陕西恒泰源路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建的临时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该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擅自占用姚儿湾村养牛场(早已闲置)建设临时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违法占地面积12亩,地类为农业设施用地。2017年5月5日,兴县国土局针对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兴国土监字〔2017〕9号)和《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兴国土听证告字〔2017〕9号),责令该搅拌站停止建设,恢复原状。 现场检查,该搅拌站已停止建设,未恢复原状。 3.反映“引黄工程”,为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有限公司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TBM1标段。2011年11月23日,省环保厅以晋环函〔2011〕2572号文对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该项目TBM1标段于2014年11月23日开始掘进施工,已按环评要求建成1座120立方米废水沉淀池,对掘进岩层裂缝渗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因未对沉淀池底部污泥及时进行清理,导致废水溢流出沉淀池,排入蔚汾河。 |
1.2017年5月17日,兴县国土局对利民制厂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兴国土监字〔2017〕1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兴国土听证告字〔2017〕10号),责令利民预制厂停工,限期拆除安装的生产设施,恢复原状。2.2017年5月17日,兴县国土局对陕西恒泰源路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兴国土监字〔2017〕1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兴国土听证告字〔2017〕11号),责令搅拌站停止建设,恢复原状。3.2017年5月17日,兴县环保局对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有限公司TBM1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兴环罚告字〔2017〕013号),拟处罚10万元,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兴环改字〔2017〕013号),责令限期3日内清理沉淀池底部淤泥,保证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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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1711 |
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大麦交村南岭自然村沟里,洗矿粉粉尘污染,将矿粉倒在耕地里,将洗矿粉的水直排到耕地和河里,用深井水洗矿粉,村民无法使用。 |
交口县 |
扬尘 |
反映的洗矿粉污染问题为交口县东大选矿厂年产10万吨铁精矿粉项目。该项目位于交口县桃红坡镇南岭村西北400m处,占地12.8362亩,于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09年9月建成投运。生产工艺为破碎—磁选—浓缩—压滤,建成主体工程包括原料储场、原料破碎、原料磨粉、磁选、沉淀池、清水池压滤机、精粉池;辅助工程包括污水池、旋流器、尾矿暂存场、精矿暂存场;设置4个循环水池共2000m³,选矿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厂所在的区域有2口深井,属桃红坡镇大麦郊村民委员会所有,日出水量均为80—100立方米,主要解决大麦郊村1500口人的饮水问题。交口县东大选矿厂与大麦郊村委通过协商,同意在满足本村人畜饮水的前提下,可用于企业生产用水(生产用水量约每日50立方米),用水不够的情况下由企业外运水补充。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17年5月16日,交口县责成相关部门成立调查小组,对交口县东大选矿厂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发现:1.该厂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2.该厂于2016年10月停产至今,原料堆场堆存的物料采取苫盖措施,南侧建2米高挡风抑尘网,东侧未建,物料堆放高于挡风抑尘网;出料口皮带输送走廊未封闭;3.该厂未按要求建设事故水池;厂区四周未发现排水痕迹;4.该厂现有500余吨精矿粉存于场区内,矿渣堆于厂区西侧荒沟内的尾矿堆场,未发现矿粉和矿渣倒在耕地的问题;尾矿堆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坝体、排水渠等配套设施,容积约24万立方米,现堆存约5000吨。 |
1.2017年5月16日,针对该厂违法用地为,交口县国土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国土资罚字〔2017〕82号),罚款4.757万元。2.2017年5月17日,针对该厂事故水池未建、挡风抑尘网未完善、物料高于挡风抑尘网、尾矿堆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坝体、排水渠的环境违法问题,交口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交环法告〔2017〕21号),拟罚款9万元;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交环改字〔2017〕22号),责令企业限期于2017年7月28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
交口县环保局对驻东大选矿厂环境监察员王艳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国土局对桃红坡国土所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桃红坡镇党委对大麦郊村党小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7 |
D1719 |
吕梁市孝义高阳镇东辛北村北,有一砖厂让石灰石料厂将煤矸石倾倒在村民的耕地里,污染村民的耕地,矸石自燃烟尘污染。 |
孝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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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反映的“砖厂”为东辛壁砖厂。该厂位于孝义市高阳镇东辛壁村北,2008年按要求已淘汰。2.群众反映的“石灰石料厂”位于汾阳市三泉镇坂峪村东和孝义市高阳镇东辛壁接壤处,2016年建成,业主是孝义人闫龙生,该厂是群众反映的第4批D255问题中的石灰厂,属土小企业,三泉镇政府已于5月4日对该石灰石料厂进行了彻底取缔。3.群众反映的“煤矸石倾倒”的问题,倾倒地点位于该石灰石料厂东南的荒沟内,周围没有耕地,倾倒主体无法确认,未发现煤矸石自燃现象。 |
5月16日,汾阳市三泉镇政府已开始对灰石料厂东南沟内倾倒的煤矸石进行推平压实,预计6月20日全部完成煤矸石规范化处置。 |
汾阳市三泉镇党委对坂峪村村支书集体土地监管不到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8 |
X358 |
兴县赵家坪乡煤层气集运站破坏50多亩耕林地,气站的污水污染土壤,气站的废气管道有时冒白色气体。 |
兴县 |
水 |
1.反映“煤层气集气站”为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兴区块先导试验项目,该项目批准建设开发井场6座(气井25口),集气站1座,年产煤层气6040.74万立方米。2.关于“集气站破坏50多亩耕林地”问题,集气站临时占地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兴县国土局签订了《临兴区块先导试验项目集气站临时占地续签协议(兴县赵家坪乡佐子坪村)》,合同编号:FLXKF-16-070,允许临时占用佐子坪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31.716亩,其中耕地12.316亩,荒草地19.4亩,占地时间至2017年10月20日。3.关于“气站的污水污染土壤”问题,集气站生产废水主要为主要为含醇废水,含醇废水经分离器分离后排入废水储罐,预处理后排入乙二醇回收装置回用,分离出的压裂返排液流入容积为50立方的储罐,再运至井场作为压裂配液重复使用。产生量为2.86m3/d,企业配置生产废水储罐可满足废水不外排要求。井场建设旱厕,其它生活废水就地沷洒。经现场检查,集气站废水处理与环评要求一致,未发现废水外排和污染土地问题。4.关于“气站的废气管道有时冒白色气体”问题,经调查,主要为天然气放空管临时排放的含水天然气,主要成份为天然气和微量水雾,排放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5.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对进出场地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
2017年5月17日,兴县环保局对中联煤气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兴环罚告字〔2017〕018号)拟处罚款10万元;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兴环改字〔2017〕018号),责令按照环评要求对进出场地道路每天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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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395 |
方山县大武镇人头村,村后一公里霍州煤电站四座洗煤厂以及两座铝矿,噪声严重,距离居民区近,来往大车扬尘严重。 |
方山县 |
噪声 |
反映的“霍州煤电站四家洗煤厂以及两家铝矿”为吕梁全顺达煤业有限公司、方山县金泽煤焦有限公司、方山县嘉隆煤焦有限公司、方山县德润煤焦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木瓜煤矿、方山县鼎盛陶瓷土矿有限责任公司。该举报与第十批D884群众反映的情况为同一问题。5月9日,方山县环保局已对4户洗煤企业针对煤堆苫盖不严的行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方环罚告字[2017]5、6、7、8号),各拟处6万元罚款。对于道路扬尘污染,5月9日,方山县政府责成木瓜煤矿对破损路面立即进行修补,由6户企业筹资12万元,举人头村委组织人员对该段道路进行清扫,同时增加洒水车辆和洒水频次,强化道路清洁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监管。5月16日,现场调查,所涉4户洗煤企业全部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要求建设封闭式煤棚,厂区堆放的原煤、中煤全部进行了苫盖。方山县鼎盛陶瓷土矿有限责任公司料堆场物料堆放采取了苫盖措施。对于道路扬尘污染,木瓜煤矿正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举人头村组织村民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道路扬尘得到了有效改善。 |
1.方山县环保局继续加大对全县洗煤企业的督查检查,对物料苫盖不严的将依法进行处罚,要求企业加大对厂区洒水、清扫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加快封闭式煤棚的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入使用,彻底杜绝厂区扬尘污染。2.木瓜煤矿加快大武至矿区运煤道路维修进度,举人头村加大对路面清扫洒水力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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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400 |
交城县夏家营镇贾家寨村,村西南方向东峰机械厂右拐走到一个红色的推拉大门里有一家生产黄色燃料的厂子,白天锁门,晚上装卸货物,排放大量有毒废水,使用危险品,废水废酸直排厂房后的水沟内。 |
交城县 |
水 |
反映的“贾家寨村黄色染料厂”为交城县金德意染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t/a弱酸性黄项目。该项目位于交城县夏家营镇贾家寨村,2014年7月开始建设,2014年12月建成投产。主要设施有:重氮化反应釜5台,偶合反应釜4台,液化反应釜4台,压滤机4台,鼓风机4台,破碎机1台,烘干机1台(配套除尘设施1套),包装机1台,引风机2台,泵10台,4t/h燃煤蒸汽锅炉1台,配套除尘脱硫设备1套,1座污水沉淀池100m3,1座事故应急池300m3,1座雨水收集池100m3;原料为纯碱、DSD酸、亚硝酸钠、盐酸、苯酚钠、工业盐、无水硫酸钠、乙醇、氢氧化钠。生产工艺为纯碱+DSD酸+亚硝酸钠+盐酸→重氮化+纯碱+苯酚钠+盐酸+工业盐+无水硫酸钠→偶合→压滤+乙醇+氢氧化钠→液化→压滤→烘干→粉碎→包装成品。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建成项目,根据山西省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有关规定,交城县环境保护局以交环备函[2016]27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
交城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复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全部规范处置不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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