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配合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组 更新时间:2017-05-09 10:42:46
孝义市
5月6日、7日,孝义市先后收到吕梁市转发的《省领导在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的文件中作出的批示》《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督办通知》后,吕梁市委常委、孝义市委书记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认真学习领会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王赋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5月6日,孝义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由泉、孝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薛厚华、孝义市政府副市长王勇带队分三路就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5月6日,市政协主席王士礼带领孝义市环境保护第五督察组深入下栅乡就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督办。
临 县
5月6日上午,接到吕梁市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查领导组《关于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追责力度的通知》后,县委书记张建国当即批示:依法依规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追责力度,重点查处未依法履行环保职责的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坚决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不回避、不袒护、不护短,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5月8日,临县收到吕梁市配合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组第九批案件督办通知后,县长李双会批示:由政府党组成员郝振杰同志召集环保局、木瓜坪乡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汾阳市
5月7日凌晨,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3个案件后,市委书记武跃飞作出批示:请王琳副市长立即按规定牵头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东、市政府副市长王琳带领市政府办、环保、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三泉镇赵家堡村龙泉铸造厂、肖家庄镇西马寨村、演武镇西堡障村存在环境问题进行了实地督办。
中阳县
5月7日、8日连续两天下午6点之后县委书记乔晓峰就340省道城区—道棠段沿路环境整治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明察暗访。
5月8日上午,政府县长田安平就209国道沿线河道、道路两侧垃圾杂物和刘家坪村村庄环境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办。
兴 县
5月5日,县长刘世庆、分管环保副县长高海清、环保局长王憨迎在奥家湾乡现场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兴奥家湾乡交口村万峰石料厂矿渣倾倒案件。
5月8日上午,政府副县长高海清、环保局长王憨迎在兴县高速东口、蔡家崖乡督促检查环境整治工作。
柳林县
5月8日,柳林县组织召开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推进会,就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及查处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再次部署落实。
吕梁市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统计
截至5月8日12时,吕梁市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9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65件(办结45件),其中交城县14件(办结9件)、文水县12件(办结9件)、汾阳市10件(办结6件)、孝义市8件(办结5件)、交口县2件(办结2件)、中阳县3件(办结2件)、离石区1件(办结1件)、柳林县2件(办结1件)、兴县2件(办结1件)、临县6件(办结4件)、岚县3件(办结3件)、其他2件(办结2件),方山县和石楼县无群众反映问题。对25户企业进行了行政罚款,拟罚款共计221.5万元,其中交城县3户45万元、文水县1户10万元、汾阳市4户35万元、孝义市3户30万元、交口县2户20万元、中阳县2户20万元、离石区1户10万元、柳林县3户25万元、临县5户20.5万元、岚县1户6万元。约谈诫勉17人,其中交城县3人、文水县1人、汾阳市5人、孝义市6人、中阳县2人。移送公安机关7人,其中交城县2人、文水县1人、汾阳市3人、柳林县1人。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交城3人、文水2人、汾阳4人、孝义10人、交口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