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配合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组 更新时间:2017-05-19 11:08:42
吕梁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办第十六批群众反映问题9件,其中交城1件,文水1件,汾阳1件,孝义3件,柳林3件。
交城1件:D1596反映交城县交城美锦工业园区中建华建材(山西)有限公司有一个小型碱性污水蓄水池,将污水排放到三期工程铁路旁沼泽地,污水渗入地下,影响居民吃水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建有年产57.6万立方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项目,2010年5月建成投产。该公司职工生活、食堂和洗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管网全部排入10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生产设备和砂、石子清洗废水全部排入80立方米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养护产生的冷凝废水排入260立方米水池收集,部分用于厂区料堆防尘洒水、和混凝土配料搅拌配水,剩余部分和生活污水按环评及竣工验收要求全部用罐车送往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5月14日,查阅污水处理台账和记录,运往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生化污水处理站的量与该公司废水产生量基本相符;同时在该公司厂区也未发现与外部连通的废水排放口,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该公司三期工程预留场地未发现该公司排放的碱性废水;该公司周边两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有夏家营镇段村、王明寨村,两村无生活饮用水水井,生活饮用水全部由县城集中供水站供水。
文水1件:D1529反映文水县西槽头乡裴会村南面,村民的生活垃圾堆在房屋周围,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该垃圾点为裴会村村民的生活垃圾点,该垃圾点原来离村较远,随着村民新建房屋的不断南移,所建部分房屋靠近了该垃圾点。由于裴会村垃圾转运不及时,加之村南地势低,容易积水,造成裴会村民生活垃圾堆在房屋周围,臭味难闻现象。5月15日,西槽头乡政府责成裴会村委将堆在房屋周围的垃圾7日内全部清理完毕,运往裴会村东垃圾填埋场,并重新选址建设垃圾堆放点。
汾阳1件:D1486反映栗家庄乡郝家庄村村民的退耕还林地里的树全部被纵火烧毁。经调查,该事件发生在2011年3月,由于村民贺廷立在地里干活时点燃野草引发大火,致使该区域十余户村民地内栽种的林木被烧毁,经汾阳市林业局鉴定:1号失火面积为59.7亩,其中45亩为幼林地,14.7亩为灌木林地;2号失火面积为24.9亩,属灌木林地。栗家庄乡政府出面对此事进行了处理,汾阳市公安局对贺廷立刑事拘留。汾阳市栗家庄乡政府于2014年、2016年分两年对受损林地共进行了3100余株油松的补栽工作,原烧毁林地现已全部恢复。
孝义3件:1.D1520反映汾西矿业集团柳湾煤矿芦子里井口没有任何环保措施,非法直排矿井水,流入汾河,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1958年开工建设,1962年投产,经两次改扩建,实现年产原煤300万吨/年,环保手续齐全;反映的“柳湾煤矿芦子里井口”为孝义市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五盘区回风井建设项目,五盘区回风井地点在孝义市西辛庄镇芦子里村,2013年开始施工,配套建设有矿井水处理站,2015年11月18日,该项目按集团公司要求停建整改。现场检查,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每天约有10m³左右裂隙渗水渗入巷道井壁井筒井下,为保障矿井安全,通过井下水仓对裂隙渗水进行收集,后通过水泵打入地面收集池后外排至灵石交口乡小河,最终汇入汾河。外排的裂隙渗水经孝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化验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水质标准。不存在污染水体问题。2.D1558反映孝义市东义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距离小区、学校直线距离不足300米,噪声和大气污染严重,同时小区东面山西东义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晚上噪音和灰特别大问题。经调查,孝义市东义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孝义市梧桐镇南曹村,1988年开始筹建,1995年投入运行,建有2×12MW煤矸石发电机组。经查,该公司锅炉配套有除尘、脱硫设施且运行正常,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净化后达标排放。原料堆放于矸煤棚内,并用柔性防尘网覆盖。2017年1-4月锅炉运行日志未发现锅炉主气压力或汽包压力超过额定值,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梧桐新区金晖小学于2009年开始建设,距厂区西围墙约300米左右。新建下栅新区于2015年开始建设,现有部分居民居住,距厂区围墙100米左右。山西东义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孝义市中阳楼街办桥北村,2002年开始建设,2013年完成技改。该公司生产原料存放在大棚内,成品存放在筒仓内;水泥粉磨机和辊压置于钢构封闭室内,配套有减震垫。该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停产,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噪声源和粉尘排放现象。3.X313反映孝义市永安路西关村村口光辉涂料厂环保手续不全,厂区未硬化、生产废水地渗严重,无生产废水处理设备,涂料气味刺鼻问题。经调查,该厂位于中阳楼街道办事处西关村,于2017年4月2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占地约1亩,周围无居民。现场2名工人正在生产,原材料加工过程中未发现扬尘现象,但有异味,厂区地面已硬化,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和地渗问题。5月16日,孝义市中阳楼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进行了彻底取缔,孝义市纪委对中阳楼街办分管领导人大常委会主任诫勉谈话,对中阳楼街道办包村干部行政警告处分,对西关村安全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柳林3件:1.D1574反映柳林县高红村下游山西国际能源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排放污水,污染河水问题。经调查,该公司装机容量为2×300MW煤矸石发电机组,建设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工程(1×300MW)机组已于2013年7月投产发电,2014年7月通过了环保部组织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二期工程(1×300MW)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发电,2016年8月通过山西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公司产生的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灰场洒水、干灰调湿、脱硫系统补水及厂区绿化。2.D1604和D1608反映柳林县孟门镇孟门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孟门镇孟门村位于柳林县西北面23公里处,全村共342户894口人,饭店4个。村民多年的生活习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随意倾倒。柳林县政府责成孟门镇政府在5月20日前将沟道多年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在5月25日前将群众反映积存生活污水,抽运到山西柳林王家焉煤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在6月10日前建成污水蓄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