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突出“六个坚持” 举全市之力狠抓环保问题整改落实 ——吕梁市接受和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来源:吕梁市配合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组 更新时间:2017-05-27 08:35:03

自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山西以来,吕梁市坚决贯彻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深入推进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带头包案督办,有关部门联合作战,立行立改,重拳出击,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和“三审五签”案件查处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借势借力推动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精心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动员会后,吕梁市立即专题研究,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抓总,负责交办案件的督促整改工作,先后5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对每期督办通知,书记、市长都要作出批示、亲自过问整改工作,要求逐项逐件抓好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及时组织制定了《吕梁市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的环保督察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档案资料、案件查处、信访维稳、后勤保障5个小组,各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统一集中办公,制定办事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坚持高标准、快节奏、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起草、简报编发、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宣传报道、信息公开、案件查处、联合审查、维稳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形成了运转流畅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为畅通市、县、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及时组建了微信平台,实现了第一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督促落实、第一时间回复反馈、第一时间掌握各方动态的“五个第一”。

二是坚持边督边改,实行领导包案。根据省委骆惠宁书记关于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领办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央督察组进驻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指示精神,李正印书记亲自领办了孝义市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工程、临县湫水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文水县凤城镇章多沟口通源特种合金厂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3个事项,实地检查督办了文水通源特种铸造铁合金厂举报案件、文水丰峪保温材料厂举报案件,以及汾阳演武镇西堡障村举报倾倒垃圾问题、孝义柳湾煤矿煤矸石治理等举报案件查处和环保治理工程建设工作,强调要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推动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倒逼经济转型,实现绿色发展。市长王立伟领办了吕梁市区集中供热扩展工程、交城经济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交城县夏家营镇连家寨村SDS卷材厂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3个事项,在督办案件办理时要求做到不等不拖、立行立改,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的决不拖到第二时间办理,同时现场调研督办交城经济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召开市长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吕梁市区集中供热扩展工程建设;张广勇常务副市长到中阳等县对交办环保案件进行了现场督办;分管环保工作的李建国副市长跑遍13县市区,督办环保案件。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办事项共131项、包办案件45件,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亲力亲为,现场督办,有力推动了全市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案件的查处整改和环保重点工作的推进。

三是坚持分类施策,部门联合办案。在办理群众反映问题过程中,全市上下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党政齐抓共管,逐级传导责任,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到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案件办结率,市配合保障组从环保、水利、国土、公安、城建、农委、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抽调1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5个督察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从5月份以来,就加大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力度,市领导组共下发16份督办通知和通报,同时在市级媒体设立了《环保督察边督边改》专题专栏,发布相关新闻和整改报道210条,发动群众参与,公开接受监督,保证了案件查处工作顺利推进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是坚持“三审五签”,从严审核案件。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规范案件审查流程,从严从快查办。主要做法是建立了“三审五签”案件查处机制,“三审”即:对应部门业务初审、执法部门联合再审、分管领导综合终审。“三审”目的重在确保案件查处的严肃性,确保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追责情形、文字表述等严谨规范。“五签”即:经过“三审”之后,实行部门、公安、律师、副组长、组长五级审签。每一件交办案件通过“三审五签”后,按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时在市县两级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525日,全市到期应上报查处124批次232个问题已全部办结上报,并将办结案件的查处信息全部在吕梁政府网站、吕梁日报全面公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和问责,其中,关停取缔25家,停产整顿12家,立案处罚83家,罚款584万元,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3人,问责136人(行政处分41人,党纪处分61人,诫勉谈话34人),通过案件查处,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五是坚持重点突破,狠抓整改质量。严格落实骆惠宁书记提出的“三个主动”和“六个抓”总体要求,持续督促各县区重点抓好城市建设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生态破坏和畜禽养殖等四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交口县、孝义市深入开展煤矸石治理,编制方案,落实资金,试点推动,初见成效;汾阳市全面开展辖区再生橡胶行业等“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正在规划建设再生橡胶集中发展区,推动产业规范发展;岚县、石楼深入开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面源污染成效明显;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持续开展“铁腕斩污”行动,加密实时监测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有力打击了超标排放行为。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企业转型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转产转型步伐明显加快,“散乱污”行业正在走上规范化、园区化、清洁化发展轨道;群众环保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强化,主动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十分踊跃,对媒体公示案件的关注度持续升温,点击率日益攀升,点赞和跟贴不断,群众获得感明显提高。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抓源治本。在推进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吕梁市坚持举一反三,以一个问题的查处变为一类问题的解决,以一类问题的解决变为长效机制的建立。524日,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建立环保工作长效机制意见。针对全市城市规划相对滞后等问题,在全省公开选调了一名市规划局局长,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五城联创”实施方案》《“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农村建设导则》。部署开展了“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统筹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行了市县主要领导领办环保重点工程制度,重点整治城市建设管理、“散乱污”企业、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四类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到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以上,孝义、文水、交城、柳林、中阳县城达到90%以上,其余县城达到85%以上。

吕梁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严导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立行立改解决环保问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法问责“三个长效机制”,在补齐短板、倒逼转型、抓常抓长“三个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巩固扩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果,努力向中央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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