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重拳出击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吕梁市配合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组    更新时间:2017-05-31 19:14:36

 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山西以来,吕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违法典型案件采取严厉处置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有力推进边督边改。

案例一(26X896)群众反映“柳林县多家煤泥洗选企业无环保设施,污水乱流、尘土飞扬、污染环境”问题后,柳林县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柳林县辖区范围共内有13户煤泥洗选企业。53日,柳林县铁腕治污领导组和柳林县环保局均下发了文件,要求对13户煤泥洗选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整治。现场调查发现,柳林县通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通疆浮选厂、柳林县利峰浮选厂、柳林县西南焦化有限公司、柳林县金丰浮选厂、柳林县汇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户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建有挡风抑尘网,物料堆场按要求进行苫盖,洗煤水闭路循环不外排,但6家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柳林县智翔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环保验收,建有挡风抑尘网,物料堆场按要求进行苫盖,洗煤水闭路循环不外排,但目前还未领取排污许可证;柳林县荣西村煤泥浮选厂,柳林县瑞明洗煤厂、柳林县北泰精煤有限公司、柳林县巨龙洗煤有限公司、柳林县山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康佳洗煤厂等6户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已停止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柳林县环保局责令柳林县智翔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改,申领排污许可证;柳林县政府责令金家庄乡、穆村镇、王家沟乡、成家庄乡、柳林镇政府于2017610日前,分别对柳林县荣西村煤泥浮选厂,柳林县瑞明洗煤厂、柳林县北泰精煤有限公司、柳林县巨龙洗煤有限公司、柳林县山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康佳洗煤厂的煤泥洗选设施,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取缔。

案例二(26X901):接到群众反映“交城县覃村村民任吉树与村委私自签订合同,非法占地,现耕地被垃圾、石头掩埋,无法耕种”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城县委、县政府进行调查处置。经查:群众反映的为交城县夏家营镇覃村原吉威玻璃有限公司(该企业已倒闭,法人任吉树)院内的一户利用粉煤灰和建筑垃圾粉磨搅拌生产修路用水稳材料的摊点(业主高志刚,租用任吉树的场地),从20161月开始储存、生产。该摊点于2017126日已被列入交城县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名单。2017129,夏家营镇人民政府已对该摊点实施了断电停产措施。现场检查,该摊点堆放的粉煤灰和建筑垃圾未清理,堆放场地有10亩,未建设挡风抑尘网,其中有6亩进行了苫盖,有4亩未苫盖,露天堆放。经国土部门调查,堆放的场地中有3.42亩仅有任吉树与村委的占地协议,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属非法占地。针对查出的违法行为,526日,交城县国土资源局对业主高志刚下达《国土资源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七日内清理地上堆放物,恢复土地原状;同时交城县环保局以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建议对业主高志刚行政拘留,目前交城县公安局正在对案件进行审查。针对夏家营镇和覃村村委对土小污染企业监管不到位,取缔不彻底的问题,夏家营镇党委对包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覃村村委主任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案例三(27D2723)接到群众反映“孝义市振兴街办刘家堡村,京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粉尘污染且有刺鼻性气味,污水直排到水沟里,污染环境”问题后,孝义市立即组织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经查:群众反映的京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微孔高强高隔热轻质耐火材料隧道窑扩建项目位于孝义市振兴街道办事处刘家堡村,现处于生产状态,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生产、生活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厂区四周有外排废水痕迹;厂区物料未全部苫盖,有扬尘现象。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526日,孝义市保护局针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0万元。527日,孝义市纪委对刘家堡村包村干部李海文进行了约谈。

    案例三(27X1061)接到群众反映“交口县双池镇双池村寺底村有一处王瑛、程小兵开设的砖厂,产生大量粉尘,扬尘四起,开挖山体毁坏基本农田40余亩”问题后,交口县立即组织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群众所反映的“王瑛、程小兵开设的砖厂”为交口县双池镇腾达建材厂(法定代表人为张保玉,20081月建成投产,20161月由合伙人王瑛承包经营,利用煤矸石制砖,程小兵未参与该厂生产经营活动),该厂现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已取得环评并进行了环保验收,2016515日,因采土手续不完善,双池镇人民政府已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该项目占地43.977亩(非耕地26.767亩,基本农田17.21亩),2013514日,交口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6.008万元得罚款。2017526日,交口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厂已交还所占村集体土地(基本农田)12.61亩;其余7.357亩仍属违法占地,其中耕地(基本农田)4.6亩、非耕地2.757亩。现场检查得环保问题为厂区约40吨煤矸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挡风抑尘苫盖措施,采土场的边坡和台阶未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交口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行政罚款5万元,并责令该厂对露天堆放的煤矸石全部清理并转移到煤库,加强采土场边坡的护理和生态恢复治理。交口县国土局对该厂违法占地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决定对腾达建材厂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527日,交口县国土局对原双池镇国土所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双池镇党委对双池村委二组党小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双池村委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双池镇人民政府对双池镇国土办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国土办主任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