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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5-06-21 12:09:20
公开单位:吕梁市人民政府 (第十六批 2025年6月2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X202506120048 | 吕梁市中阳县,宏岩煤业、张子山煤业、西合煤业、沈家峁煤业等十几家煤业,把煤矸石交由无资质的第三方,导致大部分都倾倒在煤矿附近的沟渠里。 | 中阳县 | 土壤 | 该反映问题涉及企业数量多,涉及多个部门,调查周期较长,目前正在联合调查中。 | 部分属实 | 按照政策规定,结合地域实际,依法依规处置煤矸石。 | 为确保调查结果全面、准确、详实,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目前,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积极调查。 | 正在办理 | 无 |
2 | D3SX202506120043 | 吕梁市兴县魏家滩镇斜沟村,斜沟煤矿大量煤矸石倾倒在沟内,违法占地。 | 兴县 | 土壤 | 经调查,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及选煤厂排矸场属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现场检查,该公司严格按照《斜沟煤矿选煤厂煤矸石地面生态回填作业规程》开展矸石填埋处置及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 部分属实 | 强化煤矸石处置、固废堆场专项整治,积极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及堆场生态恢复治理。
| 1.相关部门已将斜沟煤矿及选煤厂纳入重点监管企业范围,确保煤矸石规范处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取得实效。 2.斜沟煤矿按照制定的《斜沟煤矿选煤厂煤矸石地面生态回填作业规程》,加快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进展。
| 正在办理 | 无 |
3 | D3SX202506120077 | 吕梁市柳林县王家沟乡车家沟村,车家沟砖厂往土地大量倾倒煤矸石,建筑垃圾。 | 柳林县 | 土壤 | 1.经调查,柳林县王家沟乡车家沟砖厂建有矸石原料棚,购回的煤矸石进入原煤棚用于制砖,未发现随意倾倒煤矸石行为。经调查了解,2015年6月,因该厂西侧当时是一处沟地,为了给周围村民通行及耕地创造有利条件,车家沟村委与该厂协商使用煤矸石填沟并用黄土覆盖修路;2023年6月份因村企矛盾,该砖厂自行将沟内填埋的煤矸石挖出清运至矸石原料棚内使用;2025年6月13现场检查时,该路段因近期雨水冲刷裸露出残余的煤矸石。 2.经调查,车家沟村及该厂附近没有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不产生建筑垃圾,砖厂及周边未发现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现场检查发现,厂区有破损砖块约0.5吨随意堆放。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巡查频次,坚决杜绝固体废物随意倾倒行为,确保煤矸石规范处置。 | 1.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行立改,立即对残留的煤矸石进行规范处置,对破损砖块进行清理回收利用。 2.2025年6月14日,该厂对沟地道路雨水冲刷裸露出煤矸石进行人工清理,已采取黄土覆盖、压实等处置措施,恢复通行条件。同时,该厂自行将厂区堆放的破损砖块清运至破碎车间,破碎后回收利用。
| 已办结 | 无 |
4 | D3SX202506120021 | 吕梁市临县三交镇双塔村高架桥监测噪声没有超过45分贝,群众认为自己所在的区域40分贝就超标。 | 临县 | 噪音 | 经调查,临离高速公路在临县三交镇双塔村建成的三交收费站互通立交桥已按照环评要求,在临近房屋侧安装了隔声屏障104米。2025年5月31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在距离立交桥最近的住宅处(室外)进行了噪声监测,昼间监测数据为53分贝,夜间监测数据为45分贝,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环境噪声限值。 | 部分属实 | 做好举报人思想教育工作,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心理疏导。 | 吕梁高速公路北公司定期开展隔声屏障检查维护,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由三交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思想稳控工作。 | 已办结 | 无 |
5 | D3SX202506120016 | 吕梁市兴县蔚汾镇关家崖村,关家崖煤矿开采导致用水超标、扬尘污染及噪声扰民。 | 兴县 | 生态 | 1.经调查,为解决因煤炭开采影响,部分村庄人畜饮水稳定保障问题,中煤关家崖(兴县)煤业有限公司利用自备深井免费供应,该深井已核发《取水许可证》,2023年以来均未超《取水许可证》规定水量。 2.经调查,该公司配套建设原煤筒仓和自动装卸煤系统,在厂区进出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平台,对拉运原煤车辆进行轮胎清洗,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措施。经走访了解,该公司主要为县道公路运输,该县道没有实行机扫全覆盖,人力清扫效果有限,存在道路扬尘污染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 3.经调查,该公司位对易产生噪声的风机、机械等均采取了室内作业、隔声屏闭等措施,对输送皮带采取彩钢板全封闭;同时,每季度开展厂区声环境自行监测,经调取2025年第一季度的检测报告,昼间噪声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国家标准。 | 部分属实 | 依法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企业和沿线村庄加大运煤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1.中煤关家崖(兴县)煤业有限公司已与所涉村签订人畜供水协议。村民用水不计量、不设上限,充足保障。 2.督促中煤关家崖(兴县)煤业有限公司及沿线村委做好运煤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无 |
6 | X3SX202506120042 | 吕梁市汾阳市阳城镇见喜村,1.见喜村东北角与东堡村交界处经度的取土坑,倾倒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充当土地复垦回填材料。复垦后成为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倾倒点。2、赵某某、张某某等人在见喜村上磨西地北,阳城河道见喜段旧水闸处修建土焦炉,炼焦多年。3、赵某某、武某某等人,在阳城河道非法取土形成的土坑中倾倒、掩埋汾阳市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的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充当回填材料,无防护防渗措施。4、汾阳市华宇铝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22亩、未经批准烧制铝矿石。2023年7月,此22亩土地又被倾倒大量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 | 汾阳市 | 土壤 | 1.经调查,反映问题中涉及的取土坑为上世纪60年代见喜村、东堡村以及董和村集体砖窑厂取土形成,80年代后,村民自建房屋垫基取土也在此处,因地势低洼,后期雨季退水,起防涝作用。2013年相关部门对该地块实施复垦,2020年12月完成验收,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的要求。复垦地目前由见喜村村民赵某某承包种植,部分区域种植高粱,剩余部分区域因积水暂未耕种,周边居民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倒于此处,逐步形成见喜村垃圾点。 2.经调查,上世纪90年代,见喜村磨西地北、阳城河道原水闸(现已拆除)处存在村民自建土焦炉,2003年后土焦炉已全部关停取缔,现已成为阳城河河道。 3.经调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阳城河周边村民自建房在原河道内取土,形成土坑。为消除阳城河河道泄洪溢流至土坑内的安全隐患,实施了阳城河河道治理工程,现河道畅通、行洪安全,土坑已消除。目前,无证据确认赵某某、武某某等人在阳城河非法取土以及倾倒、掩埋汾阳市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的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4.经调查,2008年1月,汾阳市华宇铝业有限公司建设期间实际占地面积20亩,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2013年该公司由于市场经济和经营不善倒闭,2015年拆除了所有生产设施。2023年8月,华宇铝业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某以见喜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将该地块租赁给汾阳市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现厂区内无任何厂房及加工设备,有10间废弃办公用房,现场堆放有准备盖厂区院墙的砖块、粪堆,部分地面表层用煤矸石铺垫。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全面查清举报涉及的违法行为,对所涉垃圾点各类垃圾进行分类,生活垃圾运送垃圾发电厂处置,建筑垃圾规范化回填处置;对涉地面表层铺垫的煤矸石,全部清整至吉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存;推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工业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治理,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1.2025年6月15日,已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垃圾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实地检测并研究处置办法,根据检测数据编制环境评估报告和实施方案,处置现有垃圾并纳入环境卫生长效治理重点区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于2025年6月16日,相关部门将该地块内煤矸石清运至吉翔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处置,砖块已用于盖院墙,粪堆已清理。 3.2008年,相关部门对汾阳市华宇铝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已进行了行政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SX202506120037 | 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举人头村,德润选煤厂生产作业,煤灰污染、运输车辆噪音扰民、煤矸石乱堆乱放。 | 方山县 | 噪音 | 1.经调查,方山县德润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生产区域全部采取了全封闭措施,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能够有效控制噪声的传播,此外对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其在声源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场区装卸物料环节均使用电动装载机械(型号为:LE60-X3),煤炭运输车辆均为电能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厂区北侧原隔音墙使用泡沫材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2024年7月,该公司对隔音墙进行了拆除。 2.经调查,该公司利用填沟造地工程项目处置煤矸石,建有拦矸坝、马道、消力池、排水边沟,以及场底排水管道等设施,并对边坡进行绿化。查阅该公司矸石处置台账,2020年7月至今产生的煤矸石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未发现该公司煤矸石随意倾倒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达标排放。 | 1.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帮扶指导,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已委托山西宏昇烨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制定监测方案,对该公司进行厂界噪声排放监测,待出具正式报告后根据结果进行依法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X3SX202506120046 | 吕梁市柳林县穆村镇杜峪村,强某某违规建设拌合站及洗煤业务,环境污染大。 | 柳林县 | 其他 | 经调查,2022年2月,中铁二十一局与强某某口头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强某某院内空地,出资修建临时搅拌站,建有料桶5个、料斗5个、操控设备台一座、洒水车一辆,不具备生产能力。后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以及领导调整,导致搅拌站未建设完成,闲置至今。同时检查发现,该院内建有煤棚一座,棚内未存放物料,现场无任何洗选煤生产设施设备,不具备洗煤能力 | 部分属实 | 立即拆除该搅拌站,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2025年6月16日,该搅拌站主要设施已全部拆除,厂区内外完成清扫和洒水作业,道路整洁。 | 已办结 | 无 |
9 | D3SX202506120035 | 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大象村,1、坑塘建设不标准,存在污水。2、村东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投入使用。3、西北角两家养猪场,每天晚上有刺鼻性气味。3、文祁公路旁,大象农牧集团乱排污水。 | 文水县 | 大气 | 1.经调查,大象村坑塘整体环境状况良好,通过感官判别水体未见返黑返臭,经监测2#坑塘氨氮超标,主要原因为坑塘周边部分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倾倒至坑塘进水口,坑塘周边部分居民将生活污水倒至街道,降雨时街道污水随地表径流混入坑塘。 2.经调查,反映的村东污水处理厂实为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工程竣工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9月正式投入运营。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3.经调查,两户养猪场全部为全封闭管理,厂区内卫生状况较好,未发现排污口,未发现粪污堆积,现场无刺鼻性气味,但有轻微臭味,周边100米范围无可感气味。 4.经调查,大象农牧集团排放的中水均达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是严格落实坑塘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坑塘治理成效,防范水体返黑返臭。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强化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养殖户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保障正常运转,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是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将管护职责通知至具体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坑塘管护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设备维护、完善监测体系等多维度举措,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长期符合标准。 3.督促指导养殖户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保障正常运转。 4.加大对大象农牧集团的环境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抽查,确保其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D3SX202506120057 | 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胡家沟三岔口,静兴高速路高架桥交通噪声扰民。 | 兴县 | 噪音 | 经调查,静兴高速胡家沟高架桥两侧安装了声屏障,同时在桥下既有道路上方设置防抛网,以满足环境噪音保护规定。最近住户距高架桥投影距离约10米,大型货车通过时产生的行驶声音,对最近居民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道路维修养护,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控制车速车距,有效控制大型货车能行振动噪声,维护附近居民生活环境。 | 1.2025年6月16日,委托山西碧霄环保有限公司对静兴高速蔡家崖乡胡家沟三岔口路段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夜间噪声均值昼间噪声达到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标准(4A类)标准要求,夜间部分时段超标。 2.静兴高速公司已初步设计噪声防治工作计划,通过增设、延长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影响,为附近居民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