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吕梁市第二十批)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5-06-25 16:32:38

公开单位:吕梁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 20256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SX202506160026

吕梁市临县清凉寺乡,穆家坪村附近几个村生活污水无处理设备,直接排入河道。

临县

经调查,反映的该乡3个村组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均为居住村民自铺简易管路排入河道,有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属实 

完善污水收集设施,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劝诫附近居民严禁向河道排污,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该乡申请资金修建生活污水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彻底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阶段性办结

2

D3SX202506160012

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交子村,富瑞德镁业烟尘污染;环保设施不运行,产生的污水平时用水车乱倒、下雨时外排。

交口县

大气

1.经调查,交口富瑞德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齐全,该公司还原车间废气、竖窑废气排放口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因维护检修不到位,存在氮氧化物、颗粒物超过排污许可浓度限值排放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公司厂区东北方向堆存的原煤、高钙石、白灰和炉渣,部分未苫盖,存在粉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2.经调查,该公司厂区配套建设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料场等洒水抑尘;该公司煤气发生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酚废水收集进入酚水收集池,通过酚水蒸发器进行处理,含酚废水不外排;还原炉生产线冷却水循环系统配套建有循环水池,每天补充新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建设有期雨水收集池1座,厂区西南方向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未发现私设暗管,暴雨期间雨水收集池收集初雨在无余量后为保障安全打开阀门外排。经调阅视频监控资料发现:2025年6月17日,洒水车将厂区地面洒水后的淋控水和雨水冲刷地面进入沉淀池的部分废水倾倒至厂区东北方向低洼处,经对此罐车车内残留物采样监测,部分指标存在超标情况。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督促指导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全面提升全厂废气、废水治理装备的效能,消除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确保长期稳定达标。

1.2025年6月17日,该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采取苫盖措施。

2.对还原车间废气、竖窑废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全面排查,及时更换破损的除尘布袋,现已聘请环保专家进行了现场勘察,目前正在针对全厂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3.对倾倒至厂区东北方向边界低洼处的废水以及废水浸泡形成的淤泥混合物进行封堵、收集。根据水质监测数据对废水、淤泥依规进行合理处置。

4.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处以罚款。

阶段性办结

3

D3SX202506160010

吕梁市临县三交镇双塔村,呼北高速秋水河大桥,往来车辆噪声大、掉石子、流污水。

临县

噪音

1.经调查,临离高速公路桥梁建成通车已超10年,该路段过往车辆较多,行驶速度较快,造成高速桥梁震动,导致少数小块水泥脱落至地面,非施工期间未处理干净产生。2.经调查,该桥梁排水口按照设计和建设规范要求建设,桥面下雨积水通过该排口排至桥下省道、村道等区域最终汇入河道。3.经调查,临离高速公路三交收费站出口处安装有减速带、限速标志,北侧墙体安装有噪声自动检测仪,该出口与省道248交汇处来往的车辆较多,噪声由行驶车辆产生。

部分属实

依法加强噪声监管,督促高速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道路清扫和相关降噪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已对掉落石块进行及时清理,同时形成长效机制,在高速路段桥梁底张贴警告语,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

2.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加强站区出入口车辆管理,落实车辆出入禁行、禁止鸣笛等管控措施,保障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已办结

4

D3SX202506160053

吕梁市柳林县孟门镇吉家塔村,山西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的矿井风机噪声扰民。

柳林县

噪音

经调查,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矿井项目在孟门镇吉家塔行政村耀头自然村南矿井口配套建设有2套轴流式通风机,用于井下803采区通风;按环评批复要求,该矿井风机配套建设风机基础减震、消声器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检查时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发现周边有可感噪声。井口附近约250米范围内有1户养殖场,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经柳林县华都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北回风立井约250米养殖场办公楼二楼阳台、养殖场大门、养殖场靠近风井侧3个点位昼夜噪声监测,三个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强化高效协同,持之以恒推进噪声污染防控工作,有效化解老百姓身边的噪声扰民问题,不断提升噪声监管和治理效能。

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尽量降低矿井风机噪声,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已办结

5

X3SX202506160009

吕梁市临县林家坪镇滴水局村华烨煤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及煤矸石倾倒在土地上用黄土覆盖后建设厂房等,造成空气污染。还将煤矿周围几十亩山坡土地用水泥砂子染色并喷浆,改变原生态环境。

临县

土壤

1.经调查,反映的建设厂房为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新建机修车间及煤场地面硬化工程,查阅相关施工资料,未发现该公司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煤矸石作为地基垫层进行处理情况。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设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站,全部由第三方临县碧洁源环境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拉运至该公司自有矸石填埋场进行处置。经查阅相关资料,该公司的矸石随原煤出井后全部运输至该矿配套选煤厂,选煤厂配置有制砖厂,产生的煤矸石大部分用于综合利用砖石生产,少量拉运至矸石填埋场进行处置。矸石填埋场按环评规范建设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煤矸石乱堆乱放的情况。

2.经调查,该公司为了防止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发生,对矿区周边陡崖山体三个区域进行了锚网喷浆加固处理,喷浆材质为水泥砂浆,颜色为灰色,喷浆作业作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部分属实

一是依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煤矸石等固体废物。二是依法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防治监管,及时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1.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该公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该公司水、大气、固废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统一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拉运至该公司自有矸石填埋场进行处置;煤矸石按环评要求用于综合利用砖石生产,综合利用不了的拉运至矸石填埋场进行处置。

2.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等的监管预警工作。

已办结

6

D3SX202506160057

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大象村,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的多家分公司,均存在私自改水表。其中,该企业孵化一厂、孵化二厂工业废水无处理设备,露天蓄水池储存污水,违规排污;用水量超出许可用水量;将工业固废排在了土地与村里吃水井附近。

文水县

1.经调查,山西大象农牧集体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3眼水井存在擅自挪动计量表违规取水行为;另有1眼水井废弃未填埋,未发现取水痕迹。

2.经调查,反映的该公司孵化一厂、孵化二厂露天蓄水池储存污水问题,实为厂区内建设的一座景观莲花池,池中种植荷花用水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回用水。经查,大象集团孵化一厂年孵化5000万只肉鸡项目和孵化二厂年孵化4000万只肉鸡项目均存在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违规生产的违法行为。

3.经调查,该公司存在私自挪动计量表超许可取水违法行为。

4.经调查,该村共有8口吃水井,每年春秋两季,农户会在地里施加农肥(鸡粪),村里的田地和吃水井附近未发现有倾倒工业固废的情况。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取水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工业固废的管控,杜绝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1.相关部门对废弃井填埋封井;6月21日,大象集团签订3眼水井计量设备更换合同。

2.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两个分厂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违规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进入程序。

3.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私自挪动计量表短交取水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处以罚款,并足额追缴水资源税。

4.相关部门已对企业宣法普法,引导企业、员工和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形成共治合力。并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管控,杜绝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阶段性办结

7

D3SX202506160019

吕梁市临县大禹乡后小峪村污水分流工程施工时,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后小峪村寨子沟门口河道内并用黄土覆盖,未进行清理。

临县

经调查,大禹乡后小峪村实施的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由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将施工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倾倒至村内河道,未及时清理。

属实

加强对相关在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充实监管力量,加密现场督查频次,实施更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工程规范施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倾倒于河道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对倾倒建筑垃圾的薛某某、赵某某、刘某某三名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已办结

8

D3SX202506160054

吕梁市柳林县金家庄镇畈底村,金家庄煤矿和兴无煤矿将煤矸石倾倒在水库里。

柳林县

土壤

1.经调查,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环评指定矸石场位于梨树凹村西诈沟,调阅该公司2025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该公司产生的煤矸石全部运至环评指定矸石场梨树凹村西诈沟内进行规范处置,经现场检查,未将煤矸石倾倒至柳林县金家庄镇畈底村内的水塘里。

2.经调查,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公司的矸石场位于梨树凹行政村薛家岭自然村西南处前沟内,按环评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场地防渗工作,平整地基经压实后,铺设防渗土工布,并配套建设栏杆坝,消力池,排洪渠等。贮存矸石以来从未超出梨树凹行政村薛家岭自然村西南前沟范围。每季度对该矸石场地下水进行自行监测一次,各项指标都在规定范围内。经查,未在该水塘内发现煤矸石倾倒痕迹,但该公司煤矸石堆场作业区有部分矸石未及时覆盖,存在裸露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监管,坚决杜绝固体废物随意倾倒行为,确保煤矸石规范处置;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周边群众满意度。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公司对煤矸石堆场裸露的部分煤矸石进行黄土覆盖、压实。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日常覆土作业等操作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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