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吕梁市第三十一批)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5-07-06 11:47:38

公开单位:吕梁市人民政府                                           (第三十一 20257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SX202506270012

吕梁市离石区,交口镇贺家塔村307国道南侧有个维修厂,机油等含油废物满地,下雨时伴随着雨水流出。

离石区

经调查,反映的维修厂实为田师水箱中冷大全店铺,该商铺主要维修各类水箱,地面污染物主要为清洗水箱内部水垢时产生的废水,下雨时随着雨水径流,通过店铺外的低洼处流出,无机油等含油废物产生。该店铺内外存在脏乱差问题。

部分属实

严禁清洗水箱废水及水垢随意抛洒路面;督促该店铺对店内外进行全面清洁,为顾客和员工提供整洁的经营与服务环境。 

1.该店铺已将清洗水箱时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中和后送入下水管网,同时该铺于2025年7月1日完成自行清理其店铺内外及路边环境卫生。
2.该店铺已配置收集设施,收集清洗过程中废水,绝不随意抛洒水垢,避免了伴随着雨水流出现象的发生。

已办结

2

D3SX202506270070

吕梁市中阳县白草村,瑞瑞洗煤厂手续不全,违法生产,生产时噪声扰民,煤矸石非法倾倒,没有环保设施。

中阳县

噪音

经调查,中阳县瑞瑞洗煤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有车辆轮胎冲洗装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2座,洒水清扫车1台、全封闭精煤棚、原煤棚2座、破碎筛分环节配套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台,事故水池1座等环保设施。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与柳林县亿汇通煤炭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矸石供需合同,将产生的煤矸石全部外销给柳林县亿汇通煤炭运输有限公司,但柳林县亿汇通煤炭运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接收台账,疑似存在煤矸石非法倾倒行为。该公司所在运输路线的货车运输过程全部遮盖,未发现有扬散现象。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立煤矸石产生量、转运量、处置量数据台账,实现煤矸石转运处置闭环管理。

2025年6月27日,相关部门针对该公司疑似存在煤矸石非法倾倒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立煤矸石产生量、转运量、处置量数据台账,实现煤矸石转运处置闭环管理。

阶段性办结

3

X3SX202506270017

吕梁市中阳县,枝柯镇师庄村正在建设的垃圾处理项目,未见任何需要公示的征地、环境影响评估等信息,存在未批先建、污染环境、浪费水资源等行为。

中阳县

其他污染

1.经调查,吕梁市中阳县工业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工农业废弃物热电联产项目占地为原益锦洗煤厂挂牌的建设用地,已完成用地前期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待完成后方可进行征地公示。2025年3月6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已公示;目前正处于环评受理审批期;2025年6月16日,该项目开始做地基承载力试验,未开展其它设施建设,不属于未批先建。
2.经调查,经查,该公司拆除原益锦洗煤厂部分地面设施时,由于采取防尘措施不及时,存在短时扬尘污染。目前,已拆除完毕。该项目目前正在平整场地,至今未取水;工地临时施工人员不设食堂,饮用水使用桶装水;不存在浪费水资源行为。

部分属实

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同时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相关部门部门加强对该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管,帮扶指导企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环境。

已办结

4

D3SX202506270064

吕梁市文水县胡兰大街和东环路交叉口,滨河文化生态园东侧50米左右有一水渠,附近有养殖户往水渠排放粪便,气味呛人。

文水县

经调查,反映的养殖户实为文水县万润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25年4月至5月期间,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未经任何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污染物直排至厂区西北侧灌溉渠;现场检查时有明显臭味。

属实

责令养殖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清理整治受污染灌溉渠,对该养殖场擅自倾倒养殖废弃物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科学规划进行粪污处置。

1.2025年6月29日,相关部门已组织人员进行灌溉渠粪污清理工作,至7月2日已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全部清运至南武乡杨家寨村西一片种植玉米的农田,作为有机肥料予以消纳。
2.2025年7月2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养殖场擅自倾倒养殖废弃物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已办结

5

D3SX202506270065

吕梁市文水县下曲镇南贤村,村南金某某养了100多头牛,臭味严重,气味刺鼻。

文水县

大气

经调查,该养殖场位于下曲镇南贤村村南,建设有900m3牛棚1座,采用东、西两边拴牛,中间建有堆粪场及集尿池方式饲养顶部由彩钢瓦和太阳板遮闭,实现雨污分离。经现场问询,该养殖场粪污主要送往附近乡镇设施农业企业还田,该养殖户反映近期因忙于农田劳作,未及时清运粪污,场内堆粪场堆存部分粪污,现夏季高温,养殖场周边确实存在臭味。

属实

加强指导帮扶,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清粪措施,增加清粪频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5年6月30日,该养殖场已对场内堆存粪污清运至南贤村、东庄村设施农业企业还田利用,养殖场周边已无可感臭味。相关部门已对该养殖户进行了指导帮扶,该养殖场立行立改,当日即清运场内堆积粪污。

已办结

6

X3SX202506270031

吕梁市汾阳市峪道河镇池家庄村、龙湾村、熬坡村,杨某某在三村交界区域长期无证采石、毁林开矿。其使用自制炸药爆破开山,巨响震得房屋开裂。致使140亩国家级公益林毁坏。龙湾村唯一水源被矿渣影响。

汾阳市

生态

1.经调查,2009年7月22日,汾阳市全喜石英石料厂取得采矿许可证,2017年7月采矿证到期,随后该石料厂关停至今;开采期间,一直在采区范围内开采,未发现汾阳市全喜石英石料厂在峪道河镇其他地方存在非法开采行为。
2.经调查,该石料厂于2009年7月10日经相关部门核发《山西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2011年10月11日,汾阳市全喜石英石料厂与汾阳市泰安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签订了《爆破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爆破品由该爆破公司负责提供,并且在甲方提供的指定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经调查了解,采矿区与村庄距离较远,未发现爆破致使房屋开裂的情况。
3.经调查,该矿采矿范围为汾阳市向阳林场管辖区,实际控制人为杨艳德,在采矿期间未办理过征占用林地手续,采矿区内毁坏林地属于灌木林地。无证据确认杨某某有毁坏国家公益林的行为。2025年4月,该石料厂完成生态修复工程,目前正处验收阶段。2025年6月13日,相关部门针对毁坏林地行为依法查处。6月20日,聘请山西鼎航伟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案件进行调查评估。
4.经调查,该石料厂位于龙湾村村北3公里处,下游1公里处有龙湾村饮用水井,深18米。该水井历年来水位基本无变化,2024年水质检验报告显示色度、浊度、PH值、肉眼可见物以及各项微量元素指标均判定为合格,综合检验结果符合卫生指标,水质达标。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非法采石等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等保护管理工作,对非法毁坏天然林、公益林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建立健全矿产、林地等自然资源保护监管机制,守牢资源安全底线,建设美丽乡村。

1.该石料厂已于2017年6月底前取缔关闭,后期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
2.相关部门2025年6月11日已受理违法毁坏公益林案件,2025年6月13日启动立案程序,并下发立案通知书、出具立案审批书和立案决定书,启动调查取证,2025年6月20日,山西鼎航伟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已开展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开展查处工作。

阶段性办结

7

X3SX202506270001

吕梁市柳林县盈门镇自家也村,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私自将煤矸石倾倒至盈门镇大东庄村.只是简单的进行了覆盖,一下雨、矸石就全部裸露出来,部分矸石顺着雨水滑落,流入下游。

柳林县

土壤

经调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共有7个矸石场,其中6个已完成闭库验收,现运行矸石场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白家也村)造地项目,建设有拦矸坝、排洪系统等配套设施,填埋作业区煤矸石经黄土覆盖后压实处置。经调查询问,该公司未将煤矸石倾倒至孟门镇大东庄村。在大东庄村行政村下峁自然村内巡查发现一处煤矸石裸露痕迹,经查此地为2006年左右关闭的益民洗煤厂旧址,该厂原停车场部分区域曾用煤矸石进行回填并平整,因多年来降水影响,雨水冲刷导致部分煤矸石出现裸露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属地监管,确保固体废物规范处置,杜绝违规作业破坏生态环境,提升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切实确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2025年6月28日开始,相关部门组织对大东庄村下峁自然村内益民洗煤厂旧址回填的煤矸石进行清运整治。
2.相关部门对双柳煤矿下达《关于继续加强固体废物监管的提醒通知》,要求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继续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合法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杜绝出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阶段性办结

8

D3SX202506270002

吕梁市兴县经济开发区,瓦塘镇山西程功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超占土地,污染环境。

兴县

土壤

1.经调查,2022年10月8日,山西程功固体废物处置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兴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用地。2023年1月6日,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2022年10月30日至2072年10月29日止。该公司已建的主体厂区建筑全部位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现场调查发现,举报反映的超占土地实为该公司建设期间临时在该地块上建有工人居住彩钢房,因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拆除,导致超范围占地。
2.经调查,该公司2025年3月22日完成项目环保设施自主竣工验收、2025年6月11日延续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还未投入生产。目前处于停止生产状态,未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责成该公司限期拆除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彩钢房,恢复地表原貌;相关部门将该公司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其科学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相关部门针对山西臣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擅自修建彩钢房的违法行为,2025年6月28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山西臣功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7月1日对超占的土地上临时修建的彩钢房进行拆除,并恢复了土地原貌。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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