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吕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问题一览表(第8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04-16 18:00:00

中央环保督察吕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问题一览表(第8批)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县市区 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备注
81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57 临县 车赶乡尧子坡村 车赶乡尧子坡村,离车赶乡乡政府不远处有一家晋煤太钢集团,排污水,污染了尧子坡村村民耕地和农作物(村民举报后未处理)。 土壤,水  
82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55 兴县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西北方向有一家垃圾填埋场,污染村民水源。政府公示为垃圾填埋场离村子580米,实际为不到500米,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

政府公示结果为此问题不做处理,村名要求垃圾填埋场重新选址。

2018年吕梁市国土局(2018)40号文件下达对垃圾填埋场不符合选址,要求复垦,3年未处理。

英雄坪村现人口为160人,却显示263人同意垃圾填埋场选址,8人不同意。与实际情况不符。

村民反映公示结果实际情况不符。
其他污染  
83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48 中阳县 车鸣峪乡牛家坪村大营村小组 车鸣峪乡牛家坪村大营村小组,2019年乡政府招商引资,村主任郝小军不考虑村民生存环境,未经村民同意,直接将村民在下滩平(地名)的耕地推平,并承包给种大棚的人(最少七八十亩)一亩地800元,但是只给村民2019年的费用,未给2020年、和2021年的承包费用,也未归还村民土地;大棚排放的污水直接排至河道,造成了水资源重度污染;近期乡政府还想要侵占地进行招商引资,将村民剩余的小部分耕地推平,村民不同意,希望处理。  
84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51 兴县 魏家滩镇郭家吉村 魏家滩镇郭家吉村,中电图企业未经过村民同意,私挖乱采,在郭家吉村村民耕地里挖铝矿,往村民耕地和村里沟里倾倒废渣铝矿土。 土壤  
85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45 离石区 幸义镇德岗村 幸义镇德岗村2016年将几千万吨煤矸石放入沟里上面覆盖了土,此地上面开了一家滑雪厂(朝阳滑雪场),冬天为滑雪场造雪,春天雪融化后,渗进煤矸石地里流到农民耕地和小东川河道里,污染河道和村民耕地。

现在仍有一部分煤矸石当初就地掩埋,放在德岗村附近河道(羊道口),上面被土掩埋。
水,土壤  
86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17 交城县 夏家营镇贺家寨村东北方向 夏家营镇贺家寨村东北方向,红星化工有限公司、东锦肥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化工厂作业时气味呛人,且离居民区太近,不到1000米,认为规划不合理。 大气  
87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18 文水县 西槽头乡百金堡工业园里 西槽头乡百金堡工业园里,有一企业名为“文水智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注册用地和实际用地不一致,在租借的地址开展生产活动,夜间偷排污水,但近几天没有排水,若有人检查有人通风报信企业就会提前停产。举报人于2020年10月13日向12369反映过,山西省环保厅厅长信箱回复举报人:西槽头乡人民政府已经按照两断三清制度将该企业在2020年7月24日取缔。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并没有被断水断电,也没有拆除设备,仍然在生产。2021年2月20日举报人再次向12369反映,目前仍未解决。举报人怀疑企业有地方保护伞。  
88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06 兴县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有一垃圾填埋场,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回复结果垃圾填埋场库区离居民区580米,但实际大约就300多米;2、回复结果实际占地是89亩,但国土局在文件里写明的是132亩;3、回复结果是4个人在同意书未签字,实际是20多人未签字;4、第二次环评也未采纳村民意见,听证会提了13个意见,最终都未采纳,强行进行批复;5、环评公众参与个人意见,回复结果是263户参与了,实际全部村民还不到200人,与实际情况不符;6、大面积裸漏土地,扬尘污染严重;7、植被大面积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8、2018年11月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撤销第一次环评,国土局提出恢复耕地(2018第40号文件),但是一直都未执行。 其他污染,大气,生态  
89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19 文水县 太原到离石的文水高速出口,路北 太原到离石的文水高速出口,路北,有一企业叫“振兴化工厂“,将大量煤渣倾倒在岳村和马村耕地里,晚上存在刺鼻性气味且冒黑烟,污水外排,污染环境。 土壤,大气,水  
90 第八批 D2SX202104140023 兴县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 4月8日举报人反映: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有一垃圾填埋场环评造假的问题,举报人来电称在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看到第一批举报办结结果,与事实不符,1、首先举报人反映的是环评手续造假的问题,但回复结果称该企业第一次的环评文件2018年回头看的时候已经撤销,现在的是第二次环评公示,称环评得到263个村民同意,与事实不符公示期间未采纳村民的意见,村里总共160多人,村民质疑哪里来的263份意见?请求环保部门公示263人的名单;2、公示结果针对土地征用的问题,网站回复有5家未达成协议3家口头协议,但实际情况是9户居民40多亩地都没有达成协议;3、回复结果称垃圾填埋场库区距离村子的距离是580米,但村民实际测量是300米左右;4、回复结果称垃圾填埋场实际占用89.9295亩土地,但兴县国土局2018年确认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号:兴国土 监 2018第2号文件)实际占地132亩,撤销第一次环评后,吕梁国土局下达了耕地复耕决定书(文件号:吕国土资复2018第40号文件 ),村民手里有土地证明材料为证。希望督查组重视此事,地方政府不执行相关要求。 土壤,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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