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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04-23 15:16:00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十批 2021年4月23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2SX202104160055 | 梧桐镇梧桐工业园区内,有一”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无组织排放黑烟、黄烟,烟尘污染。原煤露天堆放未苫盖,粉尘污染。 | 吕梁市 孝义市 | 大气 | 1.关于“无组织烟尘污染”的问题企业现处于焖炉保温状态,4月18日,孝义市环境监测站于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未超标。针对该公司新建120万吨/年焦化项目未落实三同时的违法行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对该企业处以40万元的罚款。2.关于“原煤露天堆放”的问题。该公司精煤、焦炭物料封闭料棚未开工建设,针对该公司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全部苫盖的违法行为,2021年3月16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9万元。 | 部分属实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进度,环保设施建设完成调试正常前保持焖炉保温状态。要求该企业加强对炉门、炉框装煤出焦过程中的管理,确保在装煤出焦过程中不发生跑冒滴漏。 | 已办结 | |
| 2 | D2SX202104160059 |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西北300多米处有一家垃圾填埋场,做第一次环评时不承认附近有水源,环保局核实没有水源,第二次环评时乡政府回应废除了此地水源,有无水源相矛盾。 环评显示垃圾填埋场距离英雄坪村500多米,实际为300多米。 环评公众参与造假,实际反对人数不止8人。 2018年国土局要求复垦垃圾填埋场违规建设用地一直未复垦。 | 吕梁市 兴县 | 其他污染 | 1.关于填埋场与英雄坪村卫生防护距离的情况。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测量,垃圾场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距离英雄坪村最近距离分别为580米、506米,满足垃圾填埋最小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2.关于饮用水源的问题。西南部垃圾填埋场与英雄坪村原有饮水点均属松散岩孔隙潜水含水层,两者分属于同的汇水范围,互不影响。因英雄坪村原有饮水点为村民自建水源,水井浅、水量不稳定、设施简陋,水质指标没有通过专业部门认证,且极易受天气影响。为保证村民健康,兴县人民政府为英雄坪村新建农村饮水标准的人畜供水井。现英雄坪村使用新的人畜饮水井,饮用水安全。3.关于环评公众参与的情况。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共收到个人意见表263份,团体意见表1份,反对意见8人,占总人数2.99%,均为英雄坪村村民,同意意见260份,占比97.01%。项目单位对8名群众的反对意见未采纳情况进行了电话沟通,说明了理由。4.关于土地占用及复垦的情况。项目开工建设后一直未与3户村民达成补偿协议,未能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形成事实上的违法占地问题。原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兴县环卫局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日对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2月6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兴县人民法院正在立案审查程序中。兴县环卫局于2021年3月17日缴纳全部罚款353366元。 | 部分属实 | 1.兴县党委、政府对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在未全部达成征地补偿、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前,保持停工停建状态。2.兴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信访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面对村民合法合理诉求 | 阶段性办结 | |
| 3 | D2SX202104160024 | 上栅乡梧西县上栅村,有一晋茂焦化厂没有手续继续生产,晚上气味特别大,污染环境。 | 吕梁市 孝义市 | 大气 | 现场检查,该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2#焦炉已建成处于焖炉保温状态,1#焦炉主体工程已完工。1.关于手续的问题。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处以2996.7085万元的罚款;2.关于“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问题。4月17日,孝义市环境监测站于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未超标。针对该公司未落实三同时的违法行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对该企业处以78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部分属实 | 孝义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该企业在孝义经济开发区完成开发区区域环评审批手续后,第一时间办理环保手续,取得手续前保持焖炉保温状态。保温期间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已办结 | |
| 4 | D2SX202104160023 | 孟门镇白家岩村双柳煤矿,镇书记雷国兵、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增忠承包了该矿的煤矸石,2015年将煤矸石倾倒在村北村民的林地上,至今部分煤矸石未苫盖,林地遭到破坏,毁坏了村民18亩的退耕还林地,至今土地无法复耕。(希望督查组处理此事) | 吕梁市 柳林县 | 土壤,大气 | 1.关于“煤矸石侵占林地”的问题。该问系民事纠纷,2020年8月10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晋11民终1418号进行了终审判决。2.关于“部分煤矸石未苫盖”的问题。该问题与第七批(受理编号X2SX202104130008)反映问题的内容基本相同。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家也矸石场存排水不畅,矸石裸露的问题,2021年4月15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对矸石场的排水系统进行修改完缮,对裸露的矸石采取抑制污染的措施。行目前,该公司制定了煤矸石堆场整治方案,正在进行整治。 | 部分属实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矸石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 已办结 | |
| 5 | D2SX202104160040 | 奥家湾乡峁低村,村西一进村口有一“华润煤业集团”,拆迁将建筑垃圾倾倒在煤矿东面举报人家的门口,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 吕梁市 兴县 | 土壤 | 群众反映拆迁建设垃圾倾倒的问题,为峁底村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工程房屋拆除的建筑垃圾。因峁底村剩余17户村民对移民搬迁补偿标准不满,在村中设置路障,导致拆除后垃圾无法清运,暂未对已拆除垃圾进行清理。 | 部分属实 | 奥家湾乡及峁底村加快搬迁协商进程,加大信访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面对村民合法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及时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