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04-24 16:53:00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21年4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X202104170022 下曲镇徐家镇村有两家家具厂,徐家镇村东北角(铁厂东面、道路南面第一家)和徐家堡村(村里的彩钢房北到南第五排第二家)两家家具厂,喷漆污染,气味呛人。 吕梁市 文水县 大气 群众反映的石某的两家家具厂,经核实,一处为家具存储仓库,位于下曲镇徐家镇村村北;另一处为家具拼装点,位于下曲镇石家堡村村北,该处主要将外购的家具半成品进行组装销售,该拼装点无任何手续,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1.下曲镇人民政府对该家具拼装点下达了《取缔通知书》,采取了查封、断电措施,该家具拼装点的原料及成品已进行清理。2.文水县进一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杜绝死灰复燃。 已办结  
2 D2SX202104170039 段村镇王明寨村、郑村有一片焦化厂园区(市民不清楚具体的厂区有几个),生产时烟囱冒黄烟,烟尘污染;且厂区进出车辆,扬尘污染。 吕梁市 交城县 大气 经核查,交城县郑村、王明寨村所在的区域与清徐县精细化工园区相互接壤。交城辖区郑村无焦化企业,王明寨村西有一户企业,为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处于生产状态,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执法人员调阅了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     部分属实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运行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3 X2SX202104170010 群众举报交城县德谦肥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独断专横,大肆贿赂县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和土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过程中,硝酸和石子化合反应,产生浓烈的硫化物等有毒有害黄烟,未经科学有效的处理,直接排放于大气中;产生的大量含硫含酸等的有害固废黑泥和污水也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于河沟田间,水冲、扩散、渗透,严重污染破坏了粉渭平原的水土和生态环境,气味刺鼻,防护林都成了朽木桩;更为严重的是,公司负责人私自把几万吨煤矸石等有害固废填垫于公司背后的水浇地里,并以其另一交城县德谦衣牧有限公司流转过来,用于建设,致该三十多亩耕地被永久性污染破坏,损害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违犯了刑法。在2020-2021年度的错峰生产期间,交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该公司不执行晋工信节能字(2020)200吕工信资源字(2020)147文件明确建议停产的精神,交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反而出台有关通知文件,不但允许我公司继续生产,还可以增产加量到日产350,其实我公司最大产能绝不可能超过三百吨。公路汽车运输不断,严重超载现象普遍。 吕梁市 交城县 大气,,土壤 1.关于“硝酸与石子化合反应产生黄烟排放”的问题。该公司硝酸铵钙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硝酸与石子化合反应产生的含氮氧化物尾气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物料不含硫元素,不产生硫化物。该工艺不产生排放黄烟等可视性烟尘的现象。2.关于“工艺产生的含硫含酸等的有害固废黑泥随意倾倒”的问题。2020年12月,该公司与交城县玖珑腾固废处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有处置协议,硝酸铵钙生产线压滤工段产生固体废物压滤泥交由交城县玖珑腾固废处置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在固废处置协议前,确有压滤泥在厂区北侧空地边缘堆放的情况。经监测,该固废为一类固废,未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与玖珑腾固废处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后,已将前期在厂区北侧堆放的固废全部转移处理。3.关于“企业废水排放”的问题。公司与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污水处理协议,厂区内的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管道定期送污水处理厂处理。4.关于“煤矸石等固体废物侵占土地”的问题。该企业北有义望村38亩集体土地,因2000年夏汾高速公路修建,该地块被高速公路与村其他地块割裂,无法通行利用,致闲置十余年。该土地内有工业固体废物倾倒的情况。交城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夏家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部清理转移至玖珑腾固废处置工程有限公司。5.关于“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问题。“晋工信节能字〔2020〕200号”和“吕工信资源字〔2020〕147号”文件,均为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文件,文件建议未取得重污染天气重点企业绩效评级C级的企业执行错峰停产,重点企业特指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39个重点行业,该企业不属于“39个重点行业”。2020年10月30日,交城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交城县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该公司错峰采取的措施为限制生产,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主要产品日产量不超过设计能力的60%,未要求企业执行停产。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在二级(橙色)重污染天气期间,该企业应执行限产30%的应急减排措施,该公司硝酸铵钙和硝酸合计产能15万吨/年,按年正常生产天数300天计算,日产量为500吨/天,限产30%后,单日产品产量应不超过350吨。故吕梁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规定该企业执行单日产品产量不超过350吨。由于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的制定早于错峰生产文件的制定,故出现错峰减排限产量比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限产量多的问题。实际该企业在2020-2021年秋冬季全部执行单日产量不超过设计生产能力60%的减排措施。6.近期交城县治超中心执法人员对山西德谦肥业有限公司进出车辆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超载车辆及超载磅单。7.新建年产5万吨硝酸项目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年产10万吨硝酸铵钙项目排污许可证到期,正在申领新排污许可证。 属实 1.针对该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硝酸项目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和年产10万吨硝酸铵钙项目排污许可证到期未申领的违法行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拟对该公司处以83.1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交城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手续,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到位。 已办结  
4 D2SX202104180016 金罗镇土河村,村东50米左右有一坤龙煤业,露天煤场未苫盖无设施,粉尘污染;煤矸石随意倾倒在村东的树林里,未覆盖,煤矿污水随意排放至耕地,污染农田,污染水资源。向市政府、县环保局反映多次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吕梁市 中阳县 大气,土壤,生态 1.关于“露天煤场未苫盖无设施,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建设3*5000m³筒仓,场地堆有约2万余吨原煤,全部使用绿网苫盖,存在地面未硬化、清扫不及时以及运输装卸时易产生扬尘污染情况。2.关于“煤矸石随意倾倒在村东的树林里,未覆盖”问题。该企业煤矸石储存于煤矿配套建设的自备矸石场内,该矸石场配套建有拦矸坝,排洪渠、截水沟、消力池等环保设施,倾倒的矸石全部黄土覆盖,但存在倾倒不规范的问题。3.关于“煤矿污水随意排放至耕地,污染农田,污染水资源”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地面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矿井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喷浆不外排。调阅2021年1月-4月18日的企业在线数据,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未超标。4.关于“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经查阅12369举报热线和12345政务热线举报单,举报人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多次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该煤矿煤场扬尘、矸石污染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按程序回复政务热线相关查处情况,目前企业正在推进整改。 部分属实 1.针对坤龙煤业有限公司原煤堆场存在地面未硬化、清扫不及时以及运输装卸时易产生扬尘污染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拟对该公司处以10.7万元的罚款,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违法行为。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县煤矸石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置。 已办结  
5 D2SX202104180014 金罗镇土河村,村东有一坤龙煤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原煤未苫盖,粉尘污染;且将煤矸石倾倒在村子的紫沟林(地名)的树林里,污染了树木和土地;村民的吃水井在煤矿的厂区里,该企业采煤时破坏了村民的饮用水源地。 吕梁市 中阳县 大气,,土壤,生态 1.关于“露天煤场未苫盖无设施,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建设3*5000m³筒仓,场地堆有约2万余吨原煤,全部使用绿网苫盖,存在地面未硬化、清扫不及时以及运输装卸时易产生扬尘污染情况。2.关于“煤矸石随意倾倒在村东的树林里,未覆盖”问题。该企业煤矸石储存于煤矿配套建设的自备矸石场内,该矸石场配套建有拦矸坝,排洪渠、截水沟、消力池等环保设施,倾倒的矸石全部黄土覆盖,但存在倾倒不规范的问题。3.关于“村民的吃水井在煤矿的厂区里,企业采煤时破坏了村民的饮用水源地”问题。经调查,金罗镇高家沟村委土河自然村自备饮用水井位于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上游,直线距离约1.3-1.6KM,不在该公司矿区范围内。群众反映的饮用水源地吃水井,实为村民灌溉浇地水井,位于该公司自备矸石场下游,距离拦矸坝150米左右。2013年企业建设矸石场后,该水井主要用于灌溉浇地,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已取水样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予以续报。 部分属实 1.针对坤龙煤业有限公司原煤堆场存在地面未硬化、清扫不及时以及运输装卸时易产生扬尘污染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拟对该公司处以10.7万元的罚款,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违法行为。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县煤矸石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置。 已办结  
6 X2SX202104180016 举报吕梁市柳林县兴达矿产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前提下,黑恶势力强行霸占耕地以及退耕还林树木4.5亩。请求:1.依法赔偿耕地的损失。2.依法赔偿地内原有的退耕还林树木。 吕梁市 柳林县 生态 1.关于群众反映柳林县兴达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的问题。该公司依法取得了环保手续和核准用地手续。该公司因市场原因,2012年10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关于群众反映柳林县兴达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占用耕地、林地的问题。2021年4月19日,经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和调查,该地类为工矿用地,建制镇用地,均属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问题。 不属实 1.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土地使用标准,利用土地。2.柳林县林业局加强日常管理,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 已办结  
7 X2SX202104170014 反映山西省交城县水峪贯镇水峪贯村吴家沟组大耶石料厂从2016年以来每天晚上开山爆破,飞扬的石粉硝烟般弥漫,污染了森林。生产设备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厂内没有安装任何隔音设施,与居民区紧紧相连,对周边污染严重。道路因超载车辆长时间的碾压,大面积受到破坏。 吕梁市 交城县 生态,噪音 群众反映的大耶石料厂全称为交城县大耶石场,在该石场内建设有一个开采项目和矿石加工生产线项目。现场检查:1.交城县大耶石场年产5万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为短期停产,近年来存在间歇性生产的情况。恒昌石材加工厂年加工10万立方石子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地面有积尘。2.该石料场厂界距吴家沟组居民区直线距离200米左右,生产车间与开采区距吴家沟组居民区直线距离800米左右。该企业破碎工段、振筛工段、传送工段等处于密闭空间并采取了软连接法兰、风布等减震降噪措施,由于该石料场处于停产状态,未能进行实地噪声监测。3.经调查,该企业存在违法超载事实。4.交城县大耶石场年产5万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属实 1.针对交城县大耶石场年产5万吨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拟对该企业处罚人民币27万元。2.因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能进行监测。待企业复产后,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对该企业噪声问题进行监测,如存在噪声超标问题,依法进行立案处理。3.针对该公司运输车辆超载的问题,交城县运管所对货运源头大耶石场处以1.15万元的罚款。4.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督促该企业进行规范整治。 已办结  
8 X2SX202104170012 举报吕梁市交城县环保局局长民官商勾结纵容散乱污企业无视国家法令法规非法生产,有很多不达标的铸造企业夜晚非法生产,严重扰民,遇到上级检查提前通知。望督察组重视。 吕梁市 交城县 其他污染 1.关于“交城县环保局长给铸造企业通风报信”的问题。交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专门工作组对35户铸造企业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通风报信”的现象;2.关于“铸造企业非法生产”的问题。经调查,交城县辖区内共有铸造企业91户,其中20户处于停产状态,70户处于运营状态,1户处于停建状态。有7户企业由于建厂时间早,距离居民区较近,4月13日,对7户企业夜间厂界外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3.4月14日上午,交城县人民政府王向前副县长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了纪律整顿专题会议,要求县生态环境局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防止“跑风漏气”问题发生。同时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铸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违法排污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制定《交城县铸造企业环保提升整治技术要求》,规范整治,保证铸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现交城县铸造企业专项检查已展开,《交城县铸造企业环保提升整治技术要求》已制定印发。 部分属实 1.针对1户交城县华亿特钢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你读该公司处以17.8万元的罚款。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加强对铸造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已办结  
9 X2SX202104180014 反映1、孝义焦化去产能问题。压减产能时,市政府乱作为,该压的不压,该减的不减,分管领导不公平不阳光,公权力私用违法违规作为,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欺上瞒下完成压减任务,按规划建设的企业不得不按所谓的去产能要求去改变建设计划。有的明显违反政策法律法规,该压的产能得到保护和保留。希望督查组调查了解情况,把孝义焦化产能压减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乱作为违法违规的行为和问题纠正过来。2、孝义环境区域限批问题。孝义有多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违规违法超标排放,政府去年下令2020年底之前关停84.3米焦化企业,只有半数的按时关停,其余的找各种借口继续生产,指令变成空文,直到近期中央环保督查组来,49又下文(孝焦压减办(2021)1)要求紧急关停,实质上还在生产,政府下文只是为了推卸责任。孝义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去年十二月份被区域限批,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也不能办手续、企业不能健康发展。恳请督査组关注此事。3、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问题。孝义煤化工园区项目招商引资开始时,政府承诺项目建设范围内村民拆迁工作由政府主导和出资建设村民置换房,企业只管围墙内的事情。项目引进之后,政府不认真兑现承诺。 吕梁市 孝义市 其他污染 1.关于孝义市焦化去产能的问题。孝义市涉及349万吨焦化过剩产能压减任务,按照省政府“五优先”压减原则,孝义市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研究,对7户企业的349万吨焦化过剩产能进行压减。因未实施“上大关小”,不在工业园区且焦炉煤气未进行化产加工利用,对山西红沟煤化工有限公司和山西城财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120万吨焦化产能进行压减;因违反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山西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111万吨焦化产能进行压减;因项目无力推进,对山西曜鑫煤焦有限公司100万吨焦化产能进行压减;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18万吨闲置焦化产能直接予以压减。2.关于区域限批的问题。2020年11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孝义市进行了区域限批,针对存在的问题,孝义市正在积极整改,尽快向省厅申请解除区域限批。群众反映的8户焦化企业关停企业为园区外未实施“上大关小”2户企业和实施“上大关小”的6户企业,其中4户企业已于2020年底前关停,1户企业于2021年1月11日关停,剩余3户企业因涉及居民供热和重点项目供气进行部分关停,12月28日金岩关停30万吨(剩余30万吨)、2021年1月11日楼俊关停40万吨(剩余40万吨)、2021年1月10日金晖关停30万吨(剩余75万吨)。3.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问题。为推动项目建设,煤化工园区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村民拆迁工作由镇、村两级配合企业实施,但未承诺过出资建设村民置换房。按照孝义市委、市政府“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新区集中”的总体规划,2009年,梧桐镇启动实施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的梧桐新区一期工程。2009年梧桐镇以土地收储担保申请农发行1.5亿元,用于东王屯等五个村的项目拆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土地收储担保申请贷款的政策已无法延续,而且旧的拆迁补偿政策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群众的利益需求,剩余资金300余万元,已不能满足剩余村民的拆迁补偿。梧桐镇党委、政府动员协调各企业出资实施安置房工程建设,切实解决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安置房建成后可安置3000余户村民,将一次性解决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村民拆迁问题。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9日,孝义市制定了《孝义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关停楼俊、金岩和金晖3户焦化企业4.3米焦炉的通知》(孝焦压减组发〔2020〕3号),目前楼俊、金岩和金晖三户4.3米焦炉正在按照关停方案实施关停。 已办结  
10 X2SX202104180017 1.吕梁市离石区步行街商家整天播放高音喇叭,噪音污染严重,多年未治理,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2.
吕梁市离石区团结路畜牧局院内存在一露天旱厕,环境污染严重,农村都在改厕,建议取缔该旱厕,改善城市面貌,减少污染。
吕梁市 离石区 噪音,大气 1.关于步行街噪声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噪声来源为街道两边的商铺、门店声音。2.关于团结路畜牧局院内露天旱厕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实,吕梁市离石区团结路畜牧局院内露天旱厕已有十几年,有10余户住户家中没有厕所,60余人有上旱厕的习惯。夏天散发恶臭,给周边居民环境卫生带来一定影响, 属实 1.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给沿街商店发放通知,全天候禁止商店播放广告和音乐。同时,每天派民警在步行街定时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违规播放广告和音乐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2.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旱厕管理,专人清扫卫生,做到及时清理粪便并消毒;同时计划申请专项资金对该厕所进行改造,改造成水冲式厕所。 已办结  
11 X2SX202104170013 举报交城县环保局,不作为、乱作为,纵容小铸造厂无证经营,严重污染严重扰民。 吕梁市 交城县 其他污染 1.交城县辖区内共有铸造企业91户,其中20户处于停产状态,70户处于运营状态,1户处于停建状态。有7户企业由于建厂时间早,距离居民区较近,4月13日,对7户企业夜间厂界外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2.4月14日上午,交城县人民政府王向前副县长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了纪律整顿专题会议。同时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铸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违法排污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制定《交城县铸造企业环保提升整治技术要求》,规范整治,保证铸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现交城县铸造企业专项检查已展开,《交城县铸造企业环保提升整治技术要求》已制定印发。 部分属实 1.针对1户交城县华亿特钢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拟对该公司处以17.8万元的罚款。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加强对铸造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已办结  
12 D2SX202104180020 贺家会乡英雄坪村村民举报垃圾填埋场,政府公示处理结果后村民对结果有以下几点结果与实际不符情况。
1.
垃圾填埋场距离英雄坪村是距离289米,政府公示结果为506米。
2.
垃圾填埋场实际占地132亩(里面有70多亩耕地),132亩中有40多亩耕地未同意。政府公示结果为实际占地89亩(里面有13亩耕地)
3.
垃圾填埋场二次环评公众参与为8人不同意,实际为30多人不同意,环评公众参与显示263人,实际参与村民不到160人,村民反映环评造假,建议公示参与人数和征求意见表。
垃圾填埋场土地裸露,扬尘污染,此问题未解决。2018.11月吕梁市国土局(吕国土资复(201840号)要求复垦垃圾填埋场这块地,至今未复垦。
恳请督查组现场核实。
吕梁市 兴县 大气,其他污染 1.关于填埋场与英雄坪村卫生防护距离的情况。山西原点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测量,垃圾场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距离英雄坪村最近距离分别为580米、506米,满足垃圾填埋最小防护距离500米的要求。2.实际占用土地情况。兴县环卫局委托山西北图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地勘测定界,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确定项目总占地面积89.9295亩,其中农用地16.0275亩,未利用地73.902亩。3.环评公示问题。项目环评公示阶段,建设单位不仅在英雄坪村张贴公告,同时在贺家会乡所在地、枣林坡等村进行了公示和征求意见,群众举报所提到263人中,不仅包括英雄坪村160人,也包括贺家会村、枣林坡等村村民。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共收到个人意见表263份,团体意见表1份,反对意见8人,占总人数2.99%,均为英雄坪村村民,同意意见260份,占比97.01%。项目单位对8名群众的反对意见未采纳情况进行了电话沟通,说明了理由。4.土地占用及复垦情况。项目开工建设后一直未与3户村民达成补偿协议,未能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形成事实上的违法占地问题。原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21日对兴县环卫局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兴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日对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2月6日,兴县自然资源局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土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兴县人民法院正在立案审查程序中。兴县环卫局于2021年3月17日缴纳全部罚款353366元。 部分属实 1.兴县党委、政府对县域西南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违法占地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在未全部达成征地补偿、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前,保持停工停建状态。2.兴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信访调处工作力度,积极面对村民合法合理诉求 阶段性办结  
13 X2SX202104170011 反映吕梁市交城县的很多铸造企业没有环评,也没有排污许可证,仍在正常生产。还有好多铸造厂用的省里早就淘汰的落后工艺,污染相当严重,甚至有的铸造企业连环保设备都没有。地方保护相当严重,尤其到了晚上非常扰民。如上级检查,监管部门毁提前告知铸造厂停产。望工作组到交城实地调查。 吕梁市 交城县 其他污染 1.关于“环保手续不齐全生产”的问题。交城县辖区内共有铸造企业91户,0户处于运营状态,21户因环保手续不全处于停产停建状态。2.关于“铸造企业存在淘汰落后工艺”的问题。2021年3月13日,交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对交城县铸造企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县范围内铸造企业对使用的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进行淘汰。截止目前,12户企业因长期停产未更换,2户企业电炉已拆除,不涉及更换磁轭电炉。3.关于“监管部门通风报信”的问题。未发现监管部门遇上级检查提前告知铸造厂停产的问题。4.4月14日上午,交城县人民政府王向前副县长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了纪律整顿专题会议。同时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铸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违法排污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制定《交城县铸造企业环保提升整治技术要求》,规范整治,保证铸造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现交城县铸造企业专项检查已展开,《交城县铸造企业环保提升整治技术要求》已制定印发。 部分属实 1针对1户交城县华亿特钢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拟对该公司处以17.8万元的罚款。2.交城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铸造企业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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