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5-08-14 16:03:43
吕梁市教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
职权类别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
项目 |
子项 | ||||||||
行政许可 |
01263517—7—XK—0002 |
民办学校设置审批 |
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等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 2、审查责任:对照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考察。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95号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
一、行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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