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15-08-16 19:18:30
权力类别 |
编码 |
职权名称 (权力清单)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责任清单)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追责形式 |
备注 |
行政许可 |
012635134-XK-0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普通护照首次申请、补、换发的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条 【部门规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号令) |
一、行政处理: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责令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依法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行政赔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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