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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0125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9〕73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2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09日

    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加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加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搬迁户后续扶持服务工作,解决好“搬出后怎么办”的问题,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提出的“人、钱、地、房、树、村、稳”七字方针,科学统筹迁出点和迁入地资源,有效盘活搬迁对象耕地、林地、宅基地资源,切实做好搬迁对象低保、医保、养老保险衔接工作,着力解决搬迁对象的就业创业、就学、就医等基础性问题,扎实解决好搬迁对象的生计保障和后续脱贫发展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在全面完成11.4万人搬迁入住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制定和完善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等后续扶持计划,确保搬迁群众全部脱贫;2020年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安置地党的基层组织、社区、配套产业全部建成运行,使搬迁群众生活基本稳定,社保、教育、兵役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同权,逐步融入城镇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迁出地“三变改革”落实见效,生态修复实现良性循环;2021年把安置点建成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确保生产生活正常有序,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稳定脱贫。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表、作战图,组织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保障好、服务好搬迁对象的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因户因人施策,对项目精确化配置、对就业精准化服务、对社区精细化管理,紧盯长远,解决有保障、能发展的问题,形成吕梁特色的后续扶持和管理模式。

  (三)坚持协同推进。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项目县(区)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工作实效。

  (四)坚持群众主体。充分调动搬迁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劳动技能,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过上美好生活,“光荣脱贫”。

  四、重点任务

  (一)完成安置点及附属设施扫尾工程。

  每个在建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进行“三保”:保进度、保质量、保入住;组织相关部门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度,对工程建设中遇到手续办理、土地使用、通水通电等难题,集中研究、现场解决,确保所有安置点2019年底搬迁入住。市扶贫办每日报告工作进度,每周例会部署任务,每月通报情况,全力以赴抓好工程扫尾。组织专门机构进行住房整体质量验收,确保所有竣工安置点住房符合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验收。验收报告分别报省、市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扶贫办,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各安置点在既定的“七通八有四化”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全力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配套基础教育。精准掌握搬迁子女就学需求,按照就近入学、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项目,统筹调配城乡教师力量,确保适龄搬迁儿童无一人辍学。配套医疗卫生。安置点人数200人以下的,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服务由距离不大于15分钟车程的医疗机构代管;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设立安置点村卫生室,其中:200-500人的,村卫生室建筑面积>40㎡,5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2019年底前确保各类医疗保障政策延续过渡。配套社会保障。搬迁后要及时转移接续各类社保政策,可以同等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养老、低保等保障服务,2019年底前确保搬迁群众做到应保尽保。配套户籍迁移。在保证旧村所有权益不变的基础上,引导搬迁群众户籍迁移,户籍转移后享有所在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到2020年底所有搬迁户户籍全部迁移。配套爱心超市。发挥爱心超市激励作用,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提振主动脱贫的精气神,2020年底前实现爱心超市在安置点全覆盖。配套社区功能场所。2020年底前安置点配齐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场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满足社区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服务需求;文体宣传中心,配置图书室、广播站、乡愁馆、宣传栏等相应设施,满足宣传休闲娱乐需求;老年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满足老年人、失能人员等群体关爱需求;平价购物中心(超市),提供价廉物美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副食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三)完善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

  突出党建引领,结合安置点实际,组建党总支、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等组织,建立完善的基层党建体系,2019年底前完成。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可设立安置点管理服务站;符合条件的可设置为单独的社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迁出村撤并后作为村民小组的独立经济单元性质不变,下次换届选举前,“两委”成员待遇不变,脱贫攻坚期内原转移支付继续保留;安置点建成6个月内,当地公安机关要设置警务室(站),可以吸收搬迁群众组成治安联防队,实施“天眼工程”等治安设施配套工程,确保安置点治安防控全覆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引导志愿者队伍、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走进安置点,为搬迁群众提供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心理疏导、法律宣传等各项服务。具体方案各项目县于2019年底前出台并报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经中心、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吕梁市委、市妇联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四)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

  安置点竣工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安置协议和拆除协议,在一户一宅的原则下,分户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安置房土地性质,分类解决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限制安置房擅自交易,原则上20年内不得抵押、出售、转让(依法继承除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禁止私下交易、租赁,一经发现,取消搬迁资格,依法收回安置住房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缴非法所得。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户安置房屋产权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五)落实产业和就业配套。

  各项目县要建立相应的就业激励、技能提升、收入增长机制。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业、农村电商、家政服务业等就业渠道。大力推广吕梁山护工培训的成功经验,开展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常态化技能培训,到2020年底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人人持证上岗。

  安置点抓好集中安置区产业就业配套,充分挖掘就业岗位,提高劳务派遣组织化程度,激励搬迁劳动力积极创业,开发非固定场所和居家就业岗位,设置各类公益性岗位,确保脱贫摘帽前,所有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有合适的就业渠道。

  迁出村全面实施“三变改革”,县级成立专门机构或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统一流转或委托经营土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政策,已享受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搬迁后继续予以保障。具备条件的安置点要通过流转土地等办法,建设设施农业,保障搬迁户就近就业,同时平价对搬迁户提供蔬菜等,降低生活成本,确保土地不撂荒,农民收入稳步增长。2019年底所有安置点产业配套全部完成,建立搬迁户产业就业的带贫机制,明确到村到户后续产业就业名单、措施、帮扶责任人,实现搬迁后有劳动力贫困户“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农经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六)啃下拆除复垦硬骨头。

  各项目县市区要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对尚未签订完成“双签”协议或签订协议时间不明确的进一步签订完善旧房腾退拆除协议,兑现补助资金,有序开展住新拆旧工作,所有搬迁户入住新居6个月内全部完成旧房拆除,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分散安置对象也要同时实施拆除复垦。因地制宜编制宅基地复垦项目计划,综合运用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奖补资金与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双挂钩机制,采取搬迁协议与拆除协议同签、发新证与交旧证同步等方式,坚决啃下拆除复垦“硬骨头”。对旧村合理开发利用,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旅游则旅游,实施旅游开发或留做生产建设用房的可不拆除房屋,收归村集体所有,开发产生的收益由村集体统一支配。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旧村拆除复垦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七)全面提升文化素质。

  开展感恩教育。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通过张贴新旧住房对比照片,乡愁馆展示迁出地、迁入地生产生活设施的变化等方式,加强搬迁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以感恩教育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创建文明社区。引导搬迁群众破除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酗酒赌博等各种陈规陋习,树立正确观念、规则意识和生活方式。建立社区评先评优常态机制,推进“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评选宣传挂牌活动,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精神风貌。加强社区公共文化建设。通过举办传统节日、地方特色集会等活动,创作表演反映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巨变的优秀文艺作品,讲好吕梁易地扶贫搬迁故事,增强群众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培育市民意识。帮助搬迁群众熟悉城市规矩,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环境,逐步引导搬迁群众由乡村居民向城镇市民转变,更好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加强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和保护。在安置点或迁出村打造“乡愁馆”“记忆墙”展示群众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设立传统文化保护基金,支持传统文化艺人和民间手工艺人,在扶贫车间开辟专门区域,通过与专业文创机构合作,发展一批民间剪纸、面塑、柳编、铜(铁)器等文创产业,提升民间手工艺品的品质,既解决就业,又记得住乡愁。2020年底前,所有安置点力争建成文明社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明办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八)着力化解风险隐患。

  各项目县市区要重点排查住新不拆旧、子女住新房老人住旧房、搬得出却稳不住、安置房存在安全隐患、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四制”管理存在廉政隐患、后续管理缺位、安置房私自交易等问题。要利用传统载体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情、舆情跟踪反馈制度,第一时间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提前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建立政府与群众良性互动关系,通过疏导、解释、帮扶、危机处理等方式,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健康、平稳、有序推进。2019年底前,各项目县市区应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风险防控预案、台账、机制,并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纪委监委、市扶贫办等部门,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各级党委、政府要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牵头单位要负责抓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主动沟通、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力量保障。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动。市直部门要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整合各类资源要素,保障项目资金投入、人员配备、政策倾斜。各县区要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确保后续帮扶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积极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成效,宣传基层干部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宣传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典型,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解读链接:市扶贫办关于《吕梁市加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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