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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0078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1〕32号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印发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09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深入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加快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是省委、省政府补考进位的重要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大一产特别是农业支持力度,带动一产增加值跨越式、高速度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市级再制定出台如下政策措施。

  一、 优先保障粮食生产

  1.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不断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不折不扣落实产粮大县奖补、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政策,支持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确保种粮面积稳定在500万亩、产量10亿公斤以上。组织开展粮食高产示范片、示范区创建活动,对成效突出、增产明显、效益显著的进行奖补。市级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良种良法配套。加大种业开发力度,引导市内种业龙头公司与山西农大等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支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引进筛选推广一批适宜吕梁种养的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市级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全面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市级种质资源实物库,支持保护吕梁黑山羊地方品种。围绕优质谷子、酿酒高粱、马铃薯、食用菌、莜荞麦等,创建一批高产试验示范基地,集成一套有机旱作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强化种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种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大防灾减灾力度。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引导和鼓励种粮农户积极参保,确保农户愿保尽保,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灾害的能力。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全面提供“直通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局、市气象局)

  4.统筹利用撂荒耕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支持经营主体对撂荒地、盐碱地、丘陵山区进行开发治理或宜机化改造,市县两级财政要对撂荒地托管种粮的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聚力推进特优产业

  5.集群化推进生猪产业。按照异军突起、集群发展、抱团前进、问鼎中原的发展目标,支持生猪产业高质量、高效益、跨越式、集群化发展,市级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支持建设标准化养殖园区。充分利用“吕梁模式”、“乡村振兴贷”等金融政策,对养殖企业中长期贷款进行贴息补助。加大生猪养殖保险扶持力度,落实好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将生猪保险纳入“一保通”范畴,探索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各县市区要整合涉农资金,制定与市级相匹配的奖补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级进行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行、市农发行、市银保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积极发展肉牛产业。按照“山繁川育、小户繁大户育”的发展思路,鼓励山区农户采取“养母牛、繁犊牛”方式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平川农户建设标准化圈舍发展规模养殖。支持文水县采取提档、改造、升级等方式,转型发展肉牛产业,全面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养殖场户“上山入沟”。支持方山、交城、汾阳、离石建设肉牛良种繁育基地,加大黄牛改良力度,为养殖户免费提供优良品种冻精,提升本地肉牛综合生产性能。支持大型肉牛养殖加工龙头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发展一批中小型肉牛养殖场户。支持文水活畜交易市场配套建设和完善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市场信息交流平台,形成肉牛养殖(待售区)、产品(牛肉、饲料、兽药、草产品、冷鲜产品等)展示、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扶持壮大食用菌产业。市级建立食用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企业牵头、市场化运作、集群化发展的要求,重点支持中阳、交口、临县等食用菌基地县,扶持上马一批菌棒生产、菌种培育、基地建设、精深加工等骨干项目,带动全市年内发展食用菌1.25亿棒,到“十四五”末达到3亿棒、年产值50亿元。以香菇、木耳、羊肚菌、双孢菇等为重点,支持开展菌种培育,鼓励市域内食用菌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引进神农集团等省内外大型企业投资生产培育适宜我市的优质菌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给予适当奖补。支持食用菌基地县开展保险试点工作,市县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巩固提升红枣产业。支持推广不同生态和栽培模式条件下枣园土肥水管理、旱作集雨栽培、低产低效林改造等综合管理技术,提升枣树管护水平。加强鲜食、抗裂、加工专用等良种的引进、选育、试验和示范推广,扩大设施栽培面积,鼓励在城镇和旅游区周边发展生态观光和休闲采摘农业。支持持续办好红枣旅游文化节,弘扬吕梁红枣文化。(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草中心)

  9.改造提升核桃产业。支持开展品种改良和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核桃标准化生产体系,制定栽培管理、生产技术、等级划分、市场准入、产品生产等一系列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的长期稳定。支持创建核桃示范园,推广有机配方施肥、集雨蓄水、设施栽培和无公害防治等技术,加大抗晚霜品种等品种选育、试验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西干果交易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中心)

  10.扶持发展杂粮产业。以优质谷子、“一把抓”高粱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市级安排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种植基地、地膜覆盖、有机旱作、良种良技良机配套等支持力度,带动全市杂粮面积稳定在200万亩左右。率先在杂粮生产中制定实施有机旱作标准化技术操作规程,集中支持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加快发展马铃薯产业。进一步加大品种选育、种薯推广、基地建设、贮藏加工、品牌宣传等支持力度,全面推进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现代加工型马铃薯种植基地,提升马铃薯产业精深加工水平,扩大吕梁马铃薯品牌影响力,促进马铃薯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年内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74万亩、鲜薯产量达到56.75万吨。?支持岚县创建国家级马铃薯产业园,开发与打造好“土豆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做大做强药茶产业。进一步优化药茶产业布局,着力打造四大药茶板块,重点培育枣芽茶、核桃分心木茶、沙棘叶茶、冻绿叶茶、中药材系列药茶,支持发展一批药茶特色产业园区。全面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药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吕政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重点在原料示范基地、新建技术研发或科创中心、药茶安全地方标准、品牌创建、药茶器械补贴、人才引进等环节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周年生产的特点,解决我市耕地半年不能种、不能养、南方品种种不活、低产低效的问题,支持设施农业(含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渔业)加快发展。各级财政和项目资金要重点对新建温室大棚、老旧闲置温室改造、冷藏预冷库等进行奖补,对贷款发展设施农业的给予适当贴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鼓励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资源,加快发展道地药材、优质水果、沙棘开发、花卉苗木、湖羊养殖、健康蜂蜜、水产养殖等短平快特色增收产业,在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品牌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好去年湖羊产业发展项目奖补和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林草中心)

  三、全力支持经营主体

  15.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积极鼓励返乡创业和领办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民(农机、造林)合作社、骨干龙头企业、产业联盟(联合体)。继续执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对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补助。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星级评选活动,市县要给予适当奖补。加快组建“吕梁润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金注入、优质资产划转、班子组建、薪酬待遇等方面制定倾斜支持政策。各县市区也要按市委“三支队伍”改革指导意见,谋划组建县级农业发展公司。(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16.支持建设“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继续推进“百园千村”工程,制定园区、基地认定标准,重点支持“绿色有机、循环融合”示范区、产业园,多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对创建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支持经营主体申报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扶持创建吕梁生猪、吕梁肉牛、吕梁食用菌、吕梁红枣、吕梁核桃、吕梁杂粮、吕梁土豆、吕梁药茶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鼓励引导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大城市设立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市级要安排品牌宣传推广专项经费,在央视媒体、一线城市宣传我市特优产品和功能食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8.培育一批农业生产托管组织。市级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在生产、加工、销售、品牌、联农带农机制等环节进行支持,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全方位扶持政策体系,培育一批示范典型,着力破解当地劳力短缺、生产设施落后、耕作管理粗放、科技水平低下等问题,提高农业规模经营和经济效益水平。(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四、着力强化科技支撑

  19.继续加强市校合作。加强与北理工、北航、中国科协、山西理工大、山西大学、山西农大、山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的密切交流,进一步创新项目化科研合作长效机制,开展农业智能化、数字化、机械化和种养关键技术集中攻关,支持科研院所在吕梁设立院(博)士工作站、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小院等。“十四五”期间,由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牵头,分产业设立吕梁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0.组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队。围绕吕梁特优主导产业,选聘一批全国全省知名专家,采取购买服务、特聘包联、客座交流等方式,破解吕梁产业发展科技难题。组建市域专家服务团队,将各产业、各行业、各层级的专业技术骨干和乡土人才,组建百名科技服务团,采取科技特派员制度或包县、包企业、包产业、包项目的办法,支持吕梁农业特优产业。市级专项安排八大产业专项团队服务费,各县市区也要加大专家科技服务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21.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围绕当地特优产业和生猪、食用菌、设施蔬菜等八大产业集群,利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力争全市培训高素质农民3万人以上,“十四五”期间力争达到20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22.切实强化农业安全生产。结合吕梁气候和农业灾害特点,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力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切实保障动物防疫、森林防火、安全防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等相关工作经费,形成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着手启动社会化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自局、市水利局)

  五、提升农业生产条件

  23.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规范项目设计、招投标程序、验收标准,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原则上项目资金不得整合或挪用,确保省市县三级投入不低于3000元/亩,确保建成稳产、高产、高效的良田。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全市粮田面积稳定增加、耕地质量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4.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引进推广丘陵山区小型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业智能机器人等特色农业专用机械,着力提升丘陵山区机械化水平。支持临县开展丘陵山区林果机械化提质增效试验示范工作。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扩大农机作业面积。(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25.加快灌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严格落实黄河流域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按“建一处、成一处”的要求,大力推进沿黄提灌和孝河、文峪河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市级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推广滴灌渗灌设施和农业节水技术,统筹做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建设,加快补齐大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6.开发建设数字农业。在“一码清”基础上开发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逐步把农户、行政村、农业生产条件、种养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就业、农村居民收入等纳入大数据平台,建成各级各部门掌握基本情况、提供基础数据、服务科学决策的综合数据平台。扶持发展数字乡村,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物质装备智能化、产品物流信息化、监督管理网络化,每县市区支持1-2个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27.大力推进生态建设。重点支持“三个100万亩”工程,规范提升造林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狠抓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5万亩。把畜禽养殖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量区域畜禽承载能力,坚持以草定畜、以耕定畜,积极推广标准化舍饲圈养,全面开展畜禽粪污治理,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严格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中心)

  六、落实产业用地用电用水政策

  28.优先保障农业产业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支持各县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出台的设施农业、生猪养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有效保障;直接服务种养殖业的项目原则上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必须的配套设施项目,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29.进一步落实用水用电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水定产,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继续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农业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晋能电力、国电公司)

  七、切实加大投入力度

  30.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重点支持第一产业。各级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用于农业产业投入不低于50%,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重点支持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各级政府将专项债券额度优先用于农业农村领,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方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1.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各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在上年基础上至少提高6个百分点,2021年全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占比至少达到30%,其中用于第一产业不低于1.3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2.不断强化金融支撑作用。发挥好“吕梁模式”“乡村振兴贷”“扶贫周转金”等金融支撑作用,进一步扩大放贷规模,重点支持乡村种养产业。继续用好贫困户、边缘户“小额贷款”政策,鼓励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和大型农机、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和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扩大农业灾害险,探索开展价格险和地方性特色险种,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局、市农发行)

  八、严格监测考核奖惩

  33.成立农业经济工作专班。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草中心、市统计局、市国调队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总牵头,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专门力量负责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林草中心、市统计局、市国调队)

  34.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每月最后一周(25-30日)对本月经济进行研判,每月第一周(1-7日)对上月经济运行上报数据进行日调度,每月第二周前(15日前)对上月经济运行进行分析报告。各县市区完成进度要按月、按季进行全市通报,并抄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林草中心、市统计局、国调队)

  35.严格考核奖惩。按照省委要求,今年要组织开展一产专项考核,综合运用“四联考、四推动”方式,实行市县联考、市直部门联考、总投入与总产出联考、绝对值与相对值联考,现场推动、案例推动、通报推动、督导推动,以结果论英雄,以成效保进位。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分别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林草中心、市统计局、国调队)

        解读链接: 1、【图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2、【文字解读】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乡村振兴局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38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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