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0142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1〕4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2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2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就全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对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审查规则

(一)完善审查范围。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确保应审必审、全面覆盖。

(二)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充实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将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情形纳入审查标准要求。严格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强化监督评估要求,严禁滥用例外规定。

(三)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政府和部门实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者由内部业务机构初审后提交特定机构复核。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对拟以市、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应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推行第三方评估。鼓励有条件的政府和部门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以及被多个单位或个人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要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定期开展评估清理。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23号)要求,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切实把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政策措施予以废止或者修改。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优先引入第三方定期评估清理,可以每三年组织一次,或者在定期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二)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政策措施抽查,检查有关政策措施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行政性垄断问题多发的行业和地区,要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要及时反馈被抽查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被抽查单位要及时认真整改。

(三)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上级机关经核查属实的,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者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整改建议。整改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县两级政府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确保联席会议高效运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等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要及时汇总形成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狠抓能力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审查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强化政策解读、共性问题研究和典型案例分析,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审查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选择重点行业和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对成效显著、落实得力的表扬推广,对存在问题的利用行政指导、发执法建议函、反垄断调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举报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附件:吕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吕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分管负责人

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

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吕梁中心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 



解读链接:1、【图解】市市场局公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文字解读】市市场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市场局 反不正当竞争科 8296501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