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6-09-17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处置的原则,结合审计整改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长期挂账往来款项专项清理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我委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款项开展清理核实工作,已形成《清理核实往来款项明细表》。(详见附件)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核实的往来款项,主要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面挂账的、账龄超过3年(含)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款项:
(一)债务人或债权人单位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且无承继单位的;
(二)债务人或债权人个人死亡、失踪,且无遗产或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经多次联系、发函催收或上门核实,仍无法找到债务人或债权人的;
(四)因其他原因造成的、无任何回收或支付可能的呆坏账。
三、异议处置
请涉及上述款项的单位、个人或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证明、单位注销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委指定地点办理核对登记手续。
办理单位: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地址:吕梁市国投财经中心C座1514室
联 系 人:白煌
联系电话:0358-8234218
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指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并提供详实证据材料。逾期未办理核对登记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在本次公告期限内放弃本次核对及权属确认权利,我委将依据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规定,对该部分款项依规开展账务处置。
四、后续管理
本公告仅为我单位履行内部清理及公示催告程序,不构成对任何权利的放弃或豁免。清理核实后,相关款项将按规定进行“账销案存”管理,并保留依法追索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清理核实往来款项明细表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