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5-10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应急发〔2021〕6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山西焦煤化工吕梁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和国家工信部安全生产司、省国防科工局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我省军工近期发生的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工信部、省国防科工局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源头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推动全市民爆销售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21日
三、检查单位
全市民爆销售企业
四、检查重点内容
1.《山西省国防科工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科工函〔2021〕40号)贯彻落实情况。
2.《山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晋科工发〔2020〕14号)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202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超强度、超能力、超范围、超定员违规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企业自查台账和整改情况、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7.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安全管控情况。
8.库房现场管控情况(重点是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有限作业空间、动火作业等安全风险较大作业过程安全管控)。
9.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10.特种设备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监控视频系统运行情况。
12.库房的高陡边坡和树林防火安全隐患治理管控情况。
13.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
五、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县级全覆盖检查、市级督查抽查方式开展。检查过程中,要听取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与本次检查内容相关的印证资料,反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今后工作提出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民爆销售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
(二)认真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对应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领导挂牌督办,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三)严格落实整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民爆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报告要分别报送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民爆销售企业整改现场核查,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出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措施的工作报告(包括下达的隐患整改内容),并于5月26日前报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