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2-12-21
序号 | 举报时间 | 举报内容 | 处理情况 |
1 | 2022年11月7日 | 离石区上水村利晖煤业煤泥污染河道。 | 经调查,吕梁市离石区利晖煤炭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将生产时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尾煤丢弃于距该公司厂区西侧300米处的阳背则沟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对其进行了处罚,要求该公司对丢弃于阳背则沟内的煤泥清理至环评内规定的固废填埋场规范填埋处置。目前,该公司已将丢弃的尾煤清理至环评内规定的固废填埋场填埋。 |
2 | 2022年11月12日 | 中阳县金罗镇土河村两个配煤厂露天堆放大量原煤,严重污染环境。 | 经调查,该配煤摊点实属于国锋储煤摊点,位于中阳县金罗镇小土河村,无任何环保设施,属“散乱污”企业。中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金罗镇人民政府下达取缔督办通知(中生态环保委办发[2022]53号),要求进行取缔。目前,该配煤摊点按“两断三清”标准全部清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