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份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公示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更新时间:2023-02-13

序号  举报时间   举报内容                            处理情况
12023年1月5日方山县大武镇龙凤村有一无手续配煤厂厂区内无任何环保设施,煤堆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环境。经调查,该储煤场露天堆存煤泥、煤矸石,进行中煤、煤泥配煤销售,属散乱污企业。方山县大武镇人民政府对储煤场下达了《整治通知》,要求停止存储经营行为,并对堆煤限期清理。方山分局针对该煤场中煤、煤泥露天堆放未采取苫盖防治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目前,该储煤场区内露天堆存煤泥、煤矸石已清理。
22022年1月14日孝义市阳泉曲镇无名石料厂石料、石粉露天堆放,无任何苫盖,粉尘污染环境。经调查,石料厂实为“孝义市晶鑫建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及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厂区露天堆存物料,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孝义市阳泉曲镇按照“散乱污”相关文件的要求将该厂全部查封。 针对该公司露天堆存物料未全部苫盖的违法行为,孝义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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