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更新时间:2025-06-04
| 序号 | 举报时间 | 举报内容 | 处理情况 |
| 1 | 2025年5月12日 | 柳林煤矿柳林洗煤厂,洗煤机械设备、运煤车等持续产生噪声造成扰民 | 经现场调查,洗煤厂主要噪声来源于分级筛、破碎机、重介旋流、鼓风机、泵类、斗提机、空压机、运输车辆,该洗煤厂对所有生产设施全部进行密闭,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如破碎机、分级筛、鼓风机等安装了减振垫;并在转载溜槽的金属底板上铺设工程塑料垫,从而减弱钢板的振动;对空气动力性设备安装消音器。针对运输车辆产生噪音问题,该公司采取了减速、限鸣等措施,有效的控制了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该矿从2020年1月起自行制定了噪音管理办法,要求洗煤厂夜间十时至次日凌晨六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该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委托山西晋轩宇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洗煤厂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于2025年5月19日出具了监测报告(晋轩宇航〔2025〕第05105号),监测结果显示厂界1#昼间56dB(A)、厂界2#昼间55dB(A)、厂界3#昼间58(A)、厂界4#昼间57dB(A),(国家标准为:昼间60dB(A))。 对此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后续也会持续关注,尽我们所能维护矿区周边的稳定,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经多次沟通协商并回访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于2025年5月15日,出具了《息诉罢访保证书》,表示本人及家属不再以任何形式到任何部门就此事反映上访,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