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1-10-09
吕医保发(2021)6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体育局,市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将省级医保定点医院日间手术治疗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45号)、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日间手术治疗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19〕7号)等文件,提高住院周转率、减轻参保患者负担,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决定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行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推进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标准,盈利性医疗机构在当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的情况下可自愿执行。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标准见附件,外地参保患者在市内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住院时,诊断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病种的,均按附件支付标准进行结算,超出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所有付费病种,均不设起付线。
三、市医保中心要在8月1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改造,支持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开展。各县(市、区)、各有关医疗机构从8月1日起全面执行。
四、有关医疗机构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合法执业,并将日间手术纳入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附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标准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