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1-0671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关: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医保发(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吕医保发(2021)38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 出以下要求: 

1.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通知辖区内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做好三方协议网上签署工作。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6日;从2021年5月1日起进入协议采购期。 

2.市直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做好三方协议网上签署工作。协议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6日;从2021年5月1日起进入协议采购期。 

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协议签订结束后,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对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局签约采购量及所需资金(货款)数;市直各相关医疗机构直接上报市局签约采购量及所需资金(货款)数,便于市级统筹预付款的拨付。本次上报签约采购量及所需资金(货款)时间:2021年5月14日前。(上报表格见附件) 

4.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于2021年4月30日结束后,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辖区内的相关医疗机构将上一年度我省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款原路径返回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中心进行清算后原路径返回市医保中心;联盟市级医疗机构将上一年度我省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款直接返回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接到退回的冠脉支架医保基金预付款后及时退回市财政专户。(本次预付款清退时间: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联 系 人:张婷    赵彩芳 

联系电话:8492011    

邮    箱:llsybjyyfwk@163.com 

附件:吕梁市医疗机构签订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协议情况汇总表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吕梁市医疗机构签订国家组织冠脉支架协议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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