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吕梁市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3-02-10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工作计划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

一是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优化结构体系,提高居民收入。要认真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二是经济发展要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大力发展信息、文化、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新兴业态,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支持电商企业尽快做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由“二三一”模式向“三二一”模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变,为失业和暂时失业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三是“分类施策”激发重点收入群体增收,稳住增收基本盘。企业经营者、科研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是促进居民增收的关键,需要分类施策促进增收。四是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要把劳动力培训作为做强劳务经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基础工作,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以市场为导向,整合培训资源,大力推行订单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优化劳动力输出结构

2.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工作

一是要加强2023年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长工作。全面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双清单”,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稳”。二是要压紧压实各单位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按时、完整、准确上报数据,为全市GDP核算提供准确数据支撑。三是要强化问责问效。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进行督促市直单位、各县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落实质量不高的单位要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完成非营利性工资总额增长目标任务。四是要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对本行业劳动工资统计的指导工作,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联合督察、专项督查交办等会议,多措并举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3.就业培训工作

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加快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二是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不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市场主体减负稳岗,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就业扩容提质。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不断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建立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多元化的帮扶体系。四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推动就业岗位扩量提质。持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大对初创实体帮扶力度,有力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五是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六是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公平的就业环境、更可靠的权益维护营造良好生态。七是突出培训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围绕市场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汽修、电工、电子商务等就业技能培训;鼓励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主动面向企业、社会开展订单式、项目制等各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岗前培训,创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产业化培训。

4.社会保险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参保扩面。以非公经济组织为重点,采取宣传发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与审批局、税务局沟通协调通过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敦促未参保企业至社保经办机构依规办理人员参保缴费事宜。二是加快推进业务规范,完善信息数据。高质量配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2年全国统筹顺利实施。三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旧政策衔接事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四是以高姿态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

5.人才人事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初步拟定12月组织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业务培训工作,2023年准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及省厅制定培训要求,部署安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二是积极履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职能。2023年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3号)规定,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三是更加制度化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倾斜力度,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结构比例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1-3%。四是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及奖励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我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部署市直各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单位在册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五是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547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给予政策保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六是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落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安家费、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优惠政策,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吕梁专家港、吕梁人才港、吕梁人才公寓三大载体的公共服务功能,对全市市直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开展培训,组织50-100名高校大学生,分批安排参观我市省级双创基地,同时挂牌“省校合作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吸引高校大学生顺利入驻基地开展实习实训、创新创业。

6.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一是狠抓根治欠薪,落实在建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储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联合惩戒力度,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缴纳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以上。二是做优调解仲裁工作,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持续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用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进劳动争议案件线上处理,改进调解服务方式,示范推动“流动仲裁庭”工作,稳步拓宽流动仲裁服务领域,打造吕梁调解仲裁工作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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