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2-07-06
吕人社函〔2022〕347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文件明确的缓缴范围和缓缴期限严格执行,确保政策真正落实落地,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注重收集工作成效,并于10月8日前将本地区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落实情况及缓缴金额情况表报市劳动监察队。
联 系 人:李海彦
电子邮箱:llsldjck@163.com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