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1-0032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技工院校、 职业培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函〔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吕人社函〔2021〕19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技工院校、
  职业培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340号)转发你们,根据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15日起,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实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由校长亲自报送,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李浩 0358-8235219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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