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8297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      题: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发〔202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吕人社发〔2022〕26号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把握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力争在2022年9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市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或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4月22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须于4月25日前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初审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方案备案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倒排时间,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动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开招聘政策指导和监管职责,对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关键环节,要主动开展现场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和考试考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聘纪律,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358-82250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358-8227494

11.pdf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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