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8784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白酒产业技能人才 培训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0〕45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
吕人社函〔2020〕453号
关于开展白酒产业技能人才
培训工作的通知
孝义市、汾阳市、交城县、文水县、方山县、柳林县、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实施技能富民战略,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建档立卡、技能培训、持证上岗”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高我市白酒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为白酒产业提供人才支撑,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白酒产业所需人才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吕梁酒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民技能提升实施情况,决定2020年为全市中小白酒企业培训50名品酒师,450名白酒酿造工。
二、培训方式
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充分利用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部的优质教师资源,依托
汾阳市清香型白酒核心产区产业优势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
身体健康,男,年龄在18岁至60周岁,女,年龄在18至55周岁期间,有培训意愿且喜欢从事调酒或酿酒工作的城乡各类未就业劳动者。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品酒和酿造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培训方式:由理论教学和实操两部分组成,着重实操培训。品酒师、酿造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五、考核鉴定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考核合格由山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组织培训
本次培训由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品酒师培训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白酒酿造工由汾阳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承办。
七、培训费用
培训师资劳务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其它费用由市人社局统一解决。
八、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的政策知晓度,做到应报尽报,切实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实现稳就业。请各县(市、区)于10月25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回市人社局职建科。
联系人: 冯 宏 杨舒文
联系电话:0358--8235219
电子邮箱:lls8235219@163.com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