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8865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标      题: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成立吕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作专班运行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函〔2022〕12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吕人社函〔2022〕120号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成立吕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作专班运行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运行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确保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指标排名脱离全省后三并争先进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吕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专班,结合《吕梁市2022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争先进位”考核奖惩办法》,特建立本工作机制。

一、全年目标任务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争先进位,年底实现全省排名前六,目标任务为每季度指标增幅8%。

二、分解落实任务

市发改委:每季度提供影响居民收入的电力、天然气、价格临时补贴等价格政策和因素。

市财政局:每季度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保障记账户、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经费,提高记账统计的工作积极性。

市民政局:每季度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以及全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每季度提供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和居民养老金标准变化及落实等方面情况。

各县市区:配合当地统计部门,建立畅通健全的协调机制,及时获取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研判,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抓牢抓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三、调度考核机制

根据《吕梁市2022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争先进位”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市人社局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一次季度排名后三位的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对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人社局向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致提醒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是衡量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体现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促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具体的经办科室,切实将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紧盯首季开局。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锚定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精准调度,以“首战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战斗姿态,确保一季度“开门红”,为实现“全年红”奠定坚实基础。第一季度的数据再有两周就测算公布,请大家主动联系当地统计部门,及时掌握底数做到心中有底,第一季度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县(市、区),在工作会作表态发言,市局将作为今年重点督导对象进行鞭策。

(三)成立工作专班。为持续推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工作任务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吕梁市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组长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人社局长和相关单位承担任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加大督查力度。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工作日前将促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促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五)近期工作安排。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按照文件要求,对第一季度入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要主动对接当地统计部门逐一核实预统情况,是否做到应统尽统,分析影响增幅缓慢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分解落实任务、逐季跟踪调度、确保运行通畅,请于4月6日前报送成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llsldjck@163.com

联 系 人:宋文哲

联系电话:0358-8235588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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