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9233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社部门市场主体 倍增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函〔2022〕26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吕人社函〔2022〕26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社部门市场主体

倍增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做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好《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政策落实任务和要素服务保障落实任务清单的通知》(简称“双清单”)(吕营增专班发〔2022〕3号)中涉及人社部门具体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月分解目标任务

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要对照各自“双清单”任务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月度工作计划,逐条逐项推动任务举措落实落地落细,确保政策“条条落实、句句兑现”。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参照市级任务清单,积极对接上级业务科室,理清工作职责,落实好“双清单”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领导批示,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需按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按月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每周二中午12点前将上周三至本周二工作进展情况报人力资源市场科,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讲清主要做法和工作任务具体落实情况即可,语言简洁干练、无需“穿靴戴帽”;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填报《吕梁市人社局X月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人力资源市场科汇总后报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每月要对各市直单位工作落实进度进行排名、通报。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局机关相关科室科长、局属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准确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上级业务科室(中心),定期报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汇总各自“双清单”任务全市的落实情况,全面、客观、及时、详尽报告目前工作中开展的有关情况,做到条理清晰、言之有物。

(三)按时报送。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人,于每周二中午12点前、每月25日之前将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进展情况报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 系 人:人力资源市场科  周 瑶

联系电话:0358-8227323

邮    箱:llsrlzysck@126.com

    附件(1).xlsx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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