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9244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5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市直人社系统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局机关工勤人员奖励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2〕34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5日 |
吕人社函〔2022〕341号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市直人社系统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局机关工勤人员奖励的决定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发〔2019〕120号)和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吕人社函〔2021〕552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5月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直人社系统各事业单位202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28名同志给予嘉奖。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平凡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奖励人员为榜样,立足本职,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现我系统
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