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5356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19日 | |
标 题: | 吕人社党组发〔2023〕7号 中共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印发《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 2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党组发〔20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9日 |
吕人社党组发〔2023〕7号
中共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印发《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
2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20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意见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6月19日
一、政治建设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支部建设始终,坚决站稳政治立场,着力实施好劳务输出、就业奖补、社保经办、劳动监察执法、人事考试等群众关切的政策业务。
2.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职能职责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局党组各项安排部署,强化调研督导和工作调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考核任务落实落地。
3.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做到领导班子团结统一、行动一致。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强弱项补短板,做到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4.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要求,着力提升组织力,切实担负起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好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每年12月底将党支部年度工作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二、制度建设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编制当年收支预算。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业务实施、会议接待、日常管理等费用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6.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利用资产,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对已制定配置标准的资产,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没有配置标准的资产,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根据年初市局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结合本单位现有的资产配备情况,遵循“先核销后购置”的原则,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制度要求,要定期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按要求整理汇总资料,编制年度资产报表,做到资产清晰,实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清查过程,要严格纪律,严守规定,对造成固定资产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7.严格执行报账审核制度。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等要素齐全,字迹清楚,支出凭财政或税务票据付款,不得使用或报销非法票据。单位负责人对报账资料和报账手续认真审核,对虚假支出、手续不全的、擅自调剂支出用途的,坚决予以退回。规范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合理设置会计账簿,建立定期的账物、账款及有关资料的相互核对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销毁制度。
8.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专项资金支出、大额费用报销几个方面,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项目的设立和调整程序,项目资金的新设和调整,由局属事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全项目设立调整的的文件依据和绩效目标情况,由局机关统一请示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审核后列入预算。要制定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制度,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
9.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专项资金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每年年初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中期及时更新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绩效指标值,应于下一年度1个月内对项目资金和单位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提交自评报告,局机关将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抽查和检查。
10.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做好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真实、全面、规范、及时的收集人事档案材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十一个”严禁。按照认真鉴别、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的要求开展档案整理工作。规范做好人事档案查借阅、转递、保管工作。
11.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现象,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经许可后方可外出,并做好临时外出登记,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因病、因事请假或休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程序和权限请销假,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迟到、早退、缺席,市局主要领导参会且要求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局机关一把手请假,安排好其他人员参会。会议期间,必须自觉维护会议秩序,认真领会记录会议精神,严禁在会场上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后必须及时报告或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1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按照值班要求做好报告工作。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各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程序提请局党组集体决策,杜绝自行其是。需向上级请示、汇报或向其它单位致函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按程序办理。局属事业单位的请示、报告事项,必须由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按照程序报批。严禁不请示、不报告行为,凡因自作主张造成工作失误和不良影响的,要对责任人、负责人进行问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告个人相关事项。
15.进一步厘清行政经办职责分工。培训就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监察等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统筹对接,牵头厘清行政经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备忘录、流程图,各局属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扎实履行好职责,推动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作风建设
1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在工作日饮酒,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若出现以上情况,要态度鲜明予以拒绝,对馈赠的物品确实无法拒绝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交至纪检监察部门。
17.切实提高人社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局长、主任、科长走流程”活动,扎实开展窗口经办业务“打包办”“提速办”等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窗口经办工作提质增效,各岗位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岗位人员,要自觉践行“杜绝吃拿卡要、收受红包”个人承诺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质量,杜绝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科学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工作责任人全部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服务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四、组织保障
18.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扛牢加强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20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加强政治统领和党建引领,带好班子、建强队伍,全力推进所属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19.狠抓实施意见落实。各局属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学习《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20条实施意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狠抓实施意见落实,针对各岗位工作职责对实施意见落实进行再安排、再分工、再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全力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20.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组对各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实施意见情况进行调度、监督、检查,对组织学习以及推进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提醒纠正和通报批评,对因执行实施意见走过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