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5146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4﹞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吕人社函﹝2024﹞212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社会保险中心:
为积极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权益,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现将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