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5147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6日 | |
标 题: | 关于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变更企业年金方案的复函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4﹞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6日 |
吕人社函﹝2024﹞222号
关于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变更企业年金方案的复函
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省烟草公司吕梁市公司关于报备企业年金方案的函》及其附件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该方案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同意你单位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现予备案,请依照企业年金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涉及方案变更和终止的情形,请及时在我局变更或终止方案。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