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6723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
标 题: | 关于吕梁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4〕38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吕人社函〔2024〕381号
关于吕梁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吕梁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吕梁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报备企业年金方案的函》及其附件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该方案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第36号令《企业年金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同意你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现予备案,请依照企业年金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涉及方案变更和终止的情形,请及时在我局变更或终止方案。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