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0439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人社函﹝2024﹞450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
吕人社函﹝2024﹞450号
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经研究,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地市审核推荐、专家评估认定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认定工作。
二、申报对象
2022年1月1日前在山西省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各类“黑名单”;
(二)具有较为完善的服务制度、服务设施、管理规范,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
(三)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声誉;
(四)积极参加行业各类活动及诚信服务创建活动,认真落实诚信服务制度。
四、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登记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按上述顺序制作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纸制版报送同时附电子文档。
五、认定程序
(一)机构申报。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各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定经营正常且信誉情况良好后,将本区域申报机构汇总名单加盖公章,与服务机构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回;市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局审核;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市场科,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专家认定。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经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诚信评估,确定“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拟认定名单。
(三)公示授牌。拟认定的诚信服务机构名单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被认定机构颁发“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证书和牌匾。
六、退出机制
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出现以下五种情形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撤销其“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资格。
(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财政、公安等部门处罚的;
(二)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
(三)未配合“双随机、一公开”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的;
(四)未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
(五)其他违反诚信行为的。
七、其他要求
(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认定工作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辖区内服务机构的申报审核工作。要结合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定期了解掌握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情况,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水平。
(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积极做好诚信机构认定的创建宣传和申报资料收集汇总工作,主动为申报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营造人力资源行业诚信守法、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积极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流程,如实填报信息,提前准备好认定佐证材料原件以备抽查核实;对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认定资格。认定后要严格履行诚信服务承诺,恪守诚信服务准则,争创诚信服务品牌。
报送地址:国投财经中心D座817人力资源市场科
报送邮箱:llsrlzysck@126.com
联系方式:孙晋芳0358-8227323
附件:1.“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申报表
2. 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承诺书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 成立时间 | |||||||||
地址 |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人力资源服务 许可证编号 | 发证机关 | |||||||||
人力资源服务 备案登记业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机构性质 | □国有□民营□合资□港澳台独资□其他 | 场所面积 | 平方米 | |||||||
2023年度营业收入 | 万元 | 2023年度营业收入 | 万元 | 2024年度营业收入(至11月底) | ||||||
专职从业人员 | 硕士及以上 人;本科 人;大专人; 高中及以下人;共计人。 | |||||||||
是否建立 党组织 | □是□否 现有党员人 | 是否建立团组织 | 口是□ 否 现有团员人 | |||||||
申报机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人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推荐部门盖章) 年月日 | |||||||||
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审核意见: (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诚信意识和服务质量,特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一、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服务规范,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规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备案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平公开
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服务许可证和备案凭证,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在业务开展中不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不采取垄断、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主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规范服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四、保护隐私
保障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个人隐私权,不随意泄露、篡改损毁、非法出售个人信息,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不法机构窃取盗取个人信息。
五、诚实守信
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发布供求信息,不隐瞒、不夸大、不误导。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不欺诈欺瞒服务对象,不拖欠增设服务费用,不损害损伤对方权益。
本机构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失信惩戒。
承诺机构:(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