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0781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人社函﹝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吕人社函﹝20253

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制度的重要内容。现就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0),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使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LM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LM2)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汇总表(LM3)(见附件1)。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统计范围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的对象是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的范围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要全面准确反映招聘、人力资源

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培训、猎头服务、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业务的开展情况

三、统计流程

(一)更新调查对象信息。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对调查对象进行样本维护(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统计系统已结合上年度统计工作预设调查对象信息,请各地根据2024年实际情况,做好调查对象的新增、删减等工作

(二)组织调查对象填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业务培训,明确统计要求,及时答疑解惑,指导调查对象按时正确填报LM1表和LM2表。吕梁经开区、市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行进行填报。调查对象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在线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填报时间为20251月7日至1月27日。

(三)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逐一审核辖区内调查对象填报数据。异常数据要及时退回并指导再次填报,确保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数据审核时间与填报时间一致。请各县(市、区)及吕梁经开区2025年2月14日前完成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复核工作

(四)严格核查源头数据质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吕梁经开区要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详见附件4)。同时,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联系,就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结果把关指导。请于2月20日前向市局提交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写明与统计部门沟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上报数据质量把控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严格贯彻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任务、时限和纪律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于1月7日前将联系人信息报回(附件5)。要组织动员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切实把控数据质量和报送效率,稳妥有序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

人:周瑶孙晋芳

联系方式:0358-8227323  18103585595


吕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5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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